Category: 專欄文章
【專欄文章】2017年10月20日 AM730 以眼還眼令人盲
在臉書上隨便看到一個關於虐待動物的帖子,都會旋即吸引幾十至過百的留言,大部分都是對施虐者惡毒不堪的詛咒,甚至誅連他的親朋,千刀萬里追!然而現實卻是,施虐者絕不會因為這些詛咒而得到報應,我們白動氣一場,苦了自己! 上星期在一些台灣動保組織介紹下,認識了台灣一位動保戰士李榮峰,他對虐待動物者的獨特態度,給我啟示良多。 李榮峰外號李火山!人如其名,像火也像山。滿身都是刺青的他,身形就像一座山的魁梧!那天和他在酒店吃早餐,遠處看見一個兇神惡煞黑壓壓的巨人,就知道是他了!他的手臂有如一頭狗的粗壯,當溫柔地抱起一隻小貓時,那種強烈的反差效果,出人意表也令人震懾。如此硬漢,怎也想不到是在台灣赴湯蹈火救動物救出了名堂的動保志士! 他今次到港除了是探訪考察外,也要轉道到澳門和他的朋友「殺貓者」陳皓陽會面。你沒有看錯,火山兄的確是陳皓陽的朋友。這位殺了貓咪「大橘子」及「斑斑」的「恨貓者」,幾乎是台、港、澳愛貓人士的公敵,卻竟然成為了知名動保人的朋友。原因簡單不過:「跟他做朋友可以救到貓貓,跟他做敵人只會害到更多的貓貓」。火山兄用低沉而厚實的聲線跟我說。 是的,在這個幽暗的世界,要害一隻貓其實只是談笑用兵。即使受到制裁,也不見得有多大阻嚇力!仇恨只會激發起虐貓者對動物更多倍的仇恨!昔日的李火山試過以暴易暴,試過以眼還眼,但都不及現在以「教化」替代「教訓」有效。如果你看到陳皓陽向動物義工哭著道歉就會明白。 那天火山兄出發到澳門前我忍不住問他:「一個動保人花這麼多心力去幫一個人,感覺奇怪嗎?」他咧著咀很滿足的微笑:「我去愛一個恨貓的人,到頭來令他不再去害動物,不就是動保嗎?」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10月17日 now新聞 蒼白的官僚
要說近年少有可以團結港人不分黃絲藍絲同仇敵氣的事件,都應該是「政治中立」的動保議題,遠一點可說到「三腳貓麗麗」和「未雪」,近的就是這星期發生的無辜鋪頭貓「被傷人事件」了! 有內地婦報警舉報藥房貓「波子」傷人,貓咪被漁護署預約「拘捕」,竟然可以兩日內引發七萬幾人聯署救貓! 很多人起初都會有意無意扯到中港矛盾的論述上。然而當愛國陣營健筆屈穎妍挺身而出支持捕貓,旋即被一眾藍絲群起唾棄,證明了事件不過是「常情」與「反智」之對立,非什麼中港矛盾了。 再而出現另一隻鋪頭貓「遲鈍貓」被人先踩傷而後被舉報傷人,群情一樣洶湧! 留意後者的主角不再是強勢的「內地婦」而是弱勢的婆婆,也就反映了兩件事情市民都是「對事不對人」! 那麼「事」的核心在那?我不相信那七萬多名聯署護貓的朋友都是貓奴貓痴!如果香港有如此多愛護動物的市民,動物權益早就抬頭了! 但肯定是這七萬多人都一眼看出了事情的荒謬。而荒謬之處不完全在投訴者,「惡人先告狀」本是人之常情。 政府部門的「嚴肅跟進」才最叫人啼笑皆非。 我無意為了「保護動物」而淡化瘋狗症的風險。事實上,瘋狗症是可怕的。一旦被感染並病發,死亡率幾近百份百。 但在香港被一隻貓抓傷後就擔心感染瘋狗症,和你走到街上就擔心被車撞死分別不大。 我就大膽假設市民沒有常識吧(但事實上我們有),但漁護署的專業獸醫沒有? 首先瘋狗症的正名是「Rabies」,源自拉丁文「瘋狂」的意思,與貓狗都沒有直接關係,以為犬貓是瘋狗症主要病源只是中文譯名帶來的誤會。其實很多溫血動物,包括哺乳動物中的靈長目、食肉目、翼手目等動物,如浣熊、狐狸、狼、蝙蝠都很可能感染瘋狗症。幾年前台灣出現的瘋狗症就是由食肉目的野生鼬獾傳播。一些城市如馬來西亞的檳城不過是以打擊瘋狗症為假借口去撲殺流浪狗而已。 至於瘋狗症的傳播,是必須透過已染上瘋狗症的動物(當然可以是貓)作為載體,把自己的唾液內的病毒經傷口侵入人體,沿神經直到腦部。 如是,重點並不是你被咬傷,而是你是否被一隻已感染了瘋狗症的動物咬傷。香港是一個超過三十年絕跡於瘋狗症的城市,是著名rabies free的國際都會,失驚無神去相信一隻健康活潑的家貓已經染上了瘋狗症是頗不尋常的事。 那抱著小心駛得萬年船的心態也是無可厚非的。被抓者應留意有否出現以下病癥:持續數天的疲倦、發燒或頭痛,受傷部位附近麻痺或刺痛。數天後患出現焦慮、神志不清、咽喉肌肉痙攣、癱瘓、昏迷等。 或立即注射瘋狗症針,以策安全。 至於動物是否應該被政府扣押作監察,以確保牠是否病毒載體?我們不如看看2013才出現過瘋狗症的台灣的文明指引。台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理署在解答要是被寵物或其他動物抓咬傷後,動物該如何處理? 「抓咬傷的動物儘可能留置觀察10天,但傷者就醫時,不需將該咬人動物帶到就診的醫院,避免影響醫院診療病人作業。被疑似罹病動物抓咬傷時,應通報動物防疫單位。」 請留意,除非你有足夠理由懷疑咬傷你的動物是「疑似罹病動物」,否則,動物只需要自行留置觀察即可。只要動物在傷人後觀察10天仍是健康的狀態,則表示該動物傷人當時的唾液中並未帶有病毒,因此受抓咬傷的人就沒有被感染的風險。 這是一個合乎常理的舉措,也跟維護動物權益無關。即使瘋狗症的陰魘未散,台灣也不如香港漁護署的反智。 有權用盡,是一般官僚的習性。 因為單純行使權力可以不用思考。漁護署今次的確是按本子辦事的,根據香港法例167章貓狗條例或421章狂犬病條例,署方絕對有權「捕捉、移走與扣留任何他有合理因由相信患有任何傳染病的狗隻或貓隻」,只是他們從來不認真去了解每件事的獨特性,在兩件個案裡,要將兩隻一直由人飼養的健康家貓收監檢疫幾乎是零理據的,卻因為僵化的官僚而引來社會一面倒的責難。漁護署只要勸喻投訴人小心處理傷口,盡快求醫,然後認真跟進抓傷人的貓隻的健康變化,再向投訴人回覆,就是對三方持份者(包括貓)最公道最合理的做法。如今為了省麻煩而向最沒能力給他們麻煩的動物開刀,盲目應付投訴而招來更多投訴。 早前大埔斬樹而誤殺鷺鳥事件也是同出一徹!這種缺學無思,蒼白而離地的官僚主義,只會越來越脫離群眾,為香港陸續帶來更多更反智更荒謬的笑話。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FB: https://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原文: http://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239715&catCode=126&topicId=658&main=y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10月13日 AM730 動物器官「捐贈」
和一位醫生朋友談及器官捐贈與移植。在人類的世界,這是很普遍的事,但在獸醫的醫療領域,卻是極罕有的。這並不是技術上的問題。事實上,我這位醫生朋友既是人醫也是獸醫,早就掌握了換腎手術的技術。然而,動物器官移植卻面對另一種的道德爭議。 貓咪的最大殺手就是腎病。幾乎每日都有貓因為腎衰竭在我的診所離世。貓咪一旦患上腎衰竭,只能盡力控制,卻不能逆轉。很多主人都要眼巴巴看著自己的愛貓離開而束手無策。 我這位朋友就很大膽的提出,為甚麼貓咪不能換腎? 人要換一個腎,當然先要有人捐一個腎。撇開黑市買賣不計,捐腎者必須是有獨立思考的成年人在自願的情況下作出決定。但去取得動物的器官,又要得到誰的同意呢?我這位醫生朋友跟我說,在美國有些州份,有些將要被人道毀滅的流浪貓,如果被「徵召」捐出一邊腎臟給有需要的動物,就可以免去一死。表面看上去好像是一舉兩得的美事,一次過救了兩條生命。但認真想,要動物拿器官來交換自己的生命,這是哪門子的人道?!這同時亦把動物分了階級,同樣是貓,有主人的貓比流浪貓的生命矜貴!對真正愛貓的人情何以堪? 但如果捐腎者是自己的貓又如何?比如說你養了兩隻貓,一隻患了末期腎衰竭,而另一隻兩邊腎臟都相當健康,由於你是貓咪主人,理論上絕對有權簽字為兩隻貓做任何手術。但問題是,雖然法理上貓是屬於主人的「產物」,但你取去牠一個腎臟,有經過牠同意嗎?而且誰都不能保證最後可以兩隻貓都健康。萬一救回了病的,卻犧牲了本來健康的又如何?「捐贈者」在毫不知情、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被剝削了。我們常說人類是「萬物之靈」,有智慧也有權力去為動物作出「最好」決定,但甚麼才是最好呢? 也頗耐人尋味。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10月10日 now新聞 人類霸權
文明社會,很多人都會說自己喜歡動物,也有說自己愛護動物,但卻很少會說為動物維權。因為一旦動物權和人權出現沖突,你就很自然選擇維護人的權益而捨動物於不顧。 以下這一宗小案例,是人類霸權欺凌動物的經典例子。 據傳媒報導,觀塘安達邨一名婦人日前帶同5歲兒子到藥房購物,期間兒子見藥房貓「波子」可愛而逗貓咪玩樂,可能熱情過度或貓咪被陌生人驚嚇,當事人報稱其兒子被貓所抓傷,又有說「貓咬人」。雖然藥房隨後為小孩處理傷口,並表示願意承擔相關醫藥費用。但婦人堅持報警並向漁護署求助。 警方發言人表示,一名女子報稱其5歲兒子在藥房內被貓咬傷,小童頭部有刮痕,即時送聯合醫院治理。漁護署發言人指已知悉並跟進事件。而藥房東主在翻看閉路電視後,指並無發現波子攻擊該小孩的過程。 那小孩的傷口不過是五毫米,但卻驚動漁護署要緝拿貓咪並將之扣押檢疫,分分鐘要賠上性命,即使最後逃過一劫,但貓咪到底犯了什麼錯,要白白捱那七天的監禁。對於害怕陌生環境的貓咪,那七天會是漫長的精神折磨。 我們先撇開涉事雙方(人類)誰是誰非,誰的版本較接近真相。但我幾乎可以肯定的是,貓咪波子只是受害者,是百份之一百innocent的!這個innocent,你可以理解為無知,也可以說是無辜。你會以為波子知道發生什麼事嗎?牠既不認識那小孩,也不知道什麼漁護署!更不可能曉得香港法例167章「貓狗條例」,任何獲授權人員(包括警方及漁護署)均可「捕捉、移走與扣留任何他有合理因由相信患有任何傳染病的狗隻或貓隻」。 牠也不會知道漁護署原來只不過是一個檢疫部門,而不是保護動物的!「無知」的波子最無辜的是,那一日不過是牠的日常,坐在藥房打盹,無所事事,人客也一如平日的出出入入,熟悉的街坊會叫聲「波子」,大部份人甚至不為意牠的存在。每日不知有多少小朋友覺得波子可愛而忍不住伸手去摸牠,這位五歲小童不過是過去幾百個曾經摸過波子的其中一個!波子可能不介意,也可能感到不耐煩。誰知道?又誰在乎?我也相信,這位小朋友本來是沒有敵意的,起初大家都會覺得貓咪好可愛,正如她母親說:「小朋友見到貓梗係會摸一摸。」但摸之前有沒有問過牠主人呢?有沒有想過當時波子願意給你摸嗎?那即是我摸你你不能反抗,你反抗就要受到懲罰?!我可以這一刻覺得你可愛,也可以下一秒要你消失! 這種不公義的邏輯其實應用於所有人類和動物的關係。我們把動物關進動物園觀賞,牠們在沒有選擇下一生在牢籠內由人指點,一旦發生什麼意外,動物就要立即被人道毀滅。即使是人類自己主動激怒了或傷害了動物,受懲罰的永遠都不會是人類。 更貼身的例子其實是人類飼養的寵物,開始時我們都覺得小貓小狗小兔小龜很可愛,但一旦我們的生活出現了變化,小如搬屋,識了新伴侶,皮膚有小小敏感,不想花錢看獸醫⋯⋯這些動物就要立即被遺棄。我養你時你不能說不,你不合我意就要受到懲罰! 所有動物在人類的霸權下,命運其實都和波子一樣,都是innocent的,從一開始就不知就裡的被帶到或走進了人類的世界,在完全被動的情況下無情白事受到各式各樣的懲罰。 據說事發後有人指責藥房,不應放寵物在店內:「做生意唔可以放啲牲畜喺度。」 房署亦相當認同此霸道的說法,霸道地命令「波子」永遠遷離藥房。 其實,人類何不要求所有動物從此在地球消失,如此,動物就不用再受懲罰了。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FB: https://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原文: http://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238826&catCode=126&topicId=658&main=y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10月6日 AM730 一「翅」都不能吃!
中秋佳節,和家人到酒樓飯聚,看見每枱一盤魚翅,原來款款套餐都有魚翅做主打,我心沉重得吃不下嚥。 每次逢大時大節,香港人要作孽多重?究竟要吃掉多少魚翅? 中國人是魚翅的最大消費群,但話說回來,香港人的道德文明也不是原地踏步。這些年來,我敢說吃魚翅的人應該是愈來愈少。特別是婚宴,即使做不到勇敢的以素宴招待親友,但很多年輕人都不願意讓囍事沾上血腥,而毅然捨棄魚翅。無翅婚宴已漸漸普遍。只可惜是依然看不到有酒家具備道德的勇氣,寧願少做一些生意,拒絕供應魚翅。是故,每逢佳節依然有不少港人不假思索的消費了魚翅,一不小心就做了兇手! 我如此特別強調吃魚翅的不道德,是因為隨著資訊的流通發達,魚翅的殘酷真相幾乎人所共知,你可以勉強去自欺欺人說,吃豬吃雞也可以很人道,但你要面皮很厚才說得出吃魚翅是天經地義不傷天害理。要吃一碗魚翅,你就要別人先替你斬去鯊魚的魚鰭,那就等於斬去了人的四肢,再將他拋進大海,開始他被漫長折磨的過程,無助的慢慢死去。這只為了你一嘗那口無色無味的魚翅。這算多殘忍?我不懂說。但除非你埋首沙堆掩耳盜鈴,否則不可能不知道吃魚翅的罪孽深重。情況一如你消費象牙,消費鵝肝,消費皮草,其血淋淋的真相早已在互聯網上無所遁形! 可惜,要人靠自律或道德覺醒才去停止殘害動物可能是妙想天開。我想,既然象牙貿易也可以禁,魚翅貿易為甚麼不可以禁?這都不是人生活的必需品,更看不出對社會有何偉大的貢獻!禁象牙、禁魚翅、禁鵝肝、禁熊膽……為社會的文明樹立風潮,似乎是一個文明的政府的使命!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9月29日 AM730 牛出沒誰注意?
上星期,又有牛在公路上遇上交通意外身亡,今次據說是被的士撞倒。在西貢一帶,牛牛在馬路上被撞傷是常見,有時即使只是傷了手腳,最後也多是被人道毀滅。但今次在西沙路被撞的牛意外後不久就當場死亡,相信汽車的速度及其撞擊力也非同小可。 在香港,牛被車撞是否已經被接受為新界地區的日常,不會大驚小怪?而警方也看似從不追究!印象中我從來未聽過有牛被撞倒後司機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但單單是撞倒牛後不顧而去就已經觸犯了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最高刑罰是罰款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如果是蓄意對動物造成傷害,更肯定觸犯了169章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判監3年。 4年前在大嶼山長沙發生了一宗極離奇的兇案,在嶼南路同一位置有一牛群共8隻被汽車撞倒身亡!這宗命案離奇之處是事發4年至今,警方依然未能破案!一隻黃牛一般200公斤,要撞向牛群而能夠自保的相信只有重型工程車,加上要進出大嶼山的外來車輛都有登記,意外後車身必有損毀,亦必染上動物身體的部分,應逃不過科學鑑證。如此嚴重的交通事故到最後竟然可以不了了之,也難怪每年死在公路上的近百隻牛牛會被視作等閒,肇事者可以逍遙法外。 當然,如果連市民都不重視的案件,警方自然沒有壓力去重視。我記得一年前在網上看過一段視頻,在元朗一隻牛被車撞到滾地葫蘆,網民的留言竟是:「benz佬真可憐,車頭撞到凹晒。」「本地車切肥牛。」「名貴benz被牛整花手尾長」竟然沒有人意識到那位benz司機已觸犯了法例。 牛是養活我們上一代的原居動物,應該得到我們這種對待嗎? 現存在香港的牛牛只剩千餘隻,我們這一代真的沒有責任好好保育牠們嗎?可能到我們下一代,已經看不到牛了。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09月26日 now新聞 囤積苦難
上星期一間在天水圍的鐵皮屋發生了一宗火警,消防接報趕至開喉灌救將火救熄,火災仍不幸造成大量傷亡。那你可能奇怪,如此大新聞何以沒什麼印象?是因為死傷的都是動物,不是人。 至目前為止,已有14隻狗、5隻貓慘被燒死。 另十多隻情況嚴重。 一場涉及幾十條生命的火災,對絕大部份的香港人來說,竟是小事一宗,尤其相比於深水埗的奪命巴士意外,更是不值一提。 我甚至在臉書上看到有些人留言怪責屋主,沒有能力就不應養這麼多寵物,累己累人,是變相兇手。 撇除是否真的有人縱火,「受害人」是否也有責任,不無商榷的餘地。特別是大部分死去的貓狗均是被困在籠內,意外發生時根本不能逃生,是活生生的被燒死。 據報導,發生火警的鐵皮屋是一間專門收養流浪貓狗之家,飼養近40頭被遺棄或本來是流浪的犬貓,所以嚴格來說也並不是什麼「寵物」。而以二千呎的面積來說,環境應不算太差,但可能基於照顧的理由,很多小型的貓犬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需要困在籠內。 如果是真的有人縱火的話,那是有心人裝無心人。怪責屋主有點是傷口上灑鹽。 反而我想探本尋源,一個人何以要自討苦吃,獨力承擔起幾十條生命的責任? 在香港,類似這種模式的「一人管理動物庇護中心」其實很多,少說也有一百幾十。當中我有見過管理很好的,動物能保持一定的生活質素。 也親眼見過一些十分惡劣的,在幾百呎悶熱的處所內籠叠籠的困住了百多隻動物,過着暗無天日的悲慘日子。 今次出事的鐵皮屋,相信未落入如此惡劣的一種。 記得十多年前,我認識一位愛狗如命的女士,她在一間七百呎的村屋內飼養了二百多隻大小狗隻,由於數目太多,靠著牆邊還要叠起四層的摺籠,大部份的狗都患了皮膚病,有些在籠內不停轉圈,有些甚至在籠內奄奄一息。我在一百米外的村口已聞到濃烈的臭味,我屢次勸她停止收養動物,但她卻變本加厲,越收養越多。後來無可避免的和鄰居發生了嚴重糾紛,多次鬧上法庭。 基於動物的福利,最後法庭頒下了禁制令,禁止她再養動物。 類似這種悲劇,在香港在台灣其實時有發生。專家認為這種起初由憐憫之心出發,最後卻演變成一種「強逼症」,稱之為「動物蒐集症」或「動物囤積症」(Animal hoarding)。這些人不惜傾家蕩產,也堅持要收養可憐的流浪動物。和家人或鄰舍反目也在所不計。 這是一種很複雜的社會行為,輕易將之說成一種病態或隨便將責任推給這些本性善良的人,是很不負責任的將問題簡化了。 至少我們得承認,流浪動物的問題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社會的責任。 政府對流浪動物沒有長遠而完整的政策,不肯投放資源做「捕捉、絕育、放回」,不肯用公帑興建動物庇護及領養中心,所有動物福利工作都推卸給民間志願人士。 從來只採取有投訴就殺的消極方案,不單未能控制動物繁衍的速度,其不人道的撲殺動物也刺痛了愛動物的人的神經。加上政府從來不打擊棄養動物,相反積極鼓勵動物買賣。 過去一年間香港的寵物市場空前熾熱,結果當然是製造了更多的棄養動物,特別是那些體型細小可愛復可憐的純種貓狗,被棄養後不少都進入了這些一人管理的庇護中心,也炮製出更多聞者傷心的個案。 政府冷漠無情,我們的社會對動物也不見得文明。社會對流浪動物處處排擠, 市民、屋苑、學校、動不動就投訴,最後都被送去人道毀滅。在社區上的動物要不捱餓捱病,要不被人虐待。 不斷收留流浪動物的人認為,與其是死路一條,讓牠們有三餐一宿才是人道。 這一點,我是無話可說的。如果一個城市把流浪動物都看待為「社區動物」,是和我們共享社區資源的一份子,動物一開始就沒有「被收留」的必要了。又如果政府願意大力打擊遺棄動物,鼓勵領養,禁止動物買賣,也就沒有遺棄動物讓你收留了。 不去解決問題,卻去怪責嘗試解決問題的人,當中的邏輯癲倒,比有強逼收養動物傾向的人更不理性。他們的確可能是好心做壞事,但也許總比黑心做壞事的強。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FB: https://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原文:http://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237343&catCode=126&topicId=658&main=y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9月22日 AM730 寵完即棄
近年內地吹起了一陣藏獒熱,富豪權貴總愛有一頭藏獒隨身作為尊貴身份象徵。起初狗以罕為貴,動輒過百萬買一頭藏獒也面不改容。一些紅色純種藏獒更可炒至過千萬。你不會以為這些狗主都是愛狗之人吧!男的不過把一頭狗看成為是一架名貴跑車或一隻鑽石名錶,在名媛眼中就是限量版的包包!都不過是頭會動的奢侈品吧了。凡有價有市都自然引發投機,一時間四處都是藏獒的繁殖專家,隨便一個城市有過萬隻藏獒供應。 盲都看得出這不過是一個泡沫,說爆就爆!過去一年,這些本來是「十大猛犬」的尊貴寵物,搖身一變成為了被人隨街遺棄的流浪狗。性格剛烈,身形魁梧的藏獒就這樣由天堂跌進地獄,牠們被趕上了絕路,流落街頭。為了求生,襲擊路人,獵殺家畜,原本被萬千寵愛變成神憎鬼厭!因為打從一開始,就沒有人將牠們看待成為有感情的生命! 你可能很快就下結論:內地人簡直不知所謂,貪慕虛榮,不尊重生命。但且慢,我們香港不都是一樣嗎?市場流行英短的時候,幾乎人手一隻都是英短。一套講斑點狗的電影熱爆了,就隨處都是斑點狗。近年最得市場歡心的是貴婦狗,來我診所求診的動物,幾乎每四隻就有一隻是貴婦狗。記得多年前曾經流行過西伯利亞雪橇,那怕你夏天35度,香港人一樣要拖隻雪橇出街耀武揚威!但到最後,也不一樣是和內地的藏獒殊途同歸,被人遺棄?有些人會感到很奇怪,為甚麼竟然會有名種犬貓如英短貴婦、波斯雪橇之類免費供人領養?無他,雖然牠們曾幾何時身嬌肉貴,但在牠們主人眼中,從來都不是生命,要棄掉一頭寵物,就等於丟掉一對不再時髦的舊鞋的乾脆,賺不到人類半分惋惜。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7年09月19日 now新聞 為你的狗作生涯規劃
我的狗脾脾很愛跑,除了到較遠的彭福公園外,平日我會帶牠到油麻地的狗公園散步,認識到新朋友的脾脾會很興奮,不拘大狗細狗都愛追。有幾次都碰到幾隻很雄偉,很漂亮,骨格精奇的狗狗,看身形大概應該是獵犬的一種吧。 我雖然從事動物醫療這行業,但卻不太關心品種的分類,所知的真的很少。什麼狗在我眼中都是一樣的。都是人類的朋友,都是經濟生產下的受害者。 早陣子看新聞,知道在油麻地廟街一個單位發生火警,有三隻獵犬遇害,一死兩傷,主人其後因受傷的兩隻年事已老,索性放棄繼續飼養, 乘機將兩犬送交愛協。但其實生還的狗狗並不老,只不過五歲半。 後來愛協指出牠們是阿富汗獵犬,很好動,很愛跑的一種。我很容易就聯想起了脾脾在狗公園認識到的那幾隻狗朋友。還記得當時是脾脾主動「約戰」,誰知跑不到50公呎,牠就氣來氣喘的停下,連人家的尾巴也看不到。說實話,動物其實和人沒有分別,也要耍樂,也要運動,也喜歡社交生活,看見不同的狗狗在互相追逐嬉戲,你會看得出牠們有多快樂。 所以看到這則新聞,心裡是特別難受。在香港這品種的狗不多吧,我很相信在火場中的幾隻應該是脾脾在狗公園內萍水相逢的朋友。當然牠們未及建立深厚的友誼,即使脾脾知道也不會傷心吧。但這當中有太多我不明白的事了。 為什麼要在如此擠逼的城市養幾隻阿富汗獵犬呢?又或者倒過來說,既然養了幾隻阿富汗獵犬,為什麼不搬到郊區呢?要屈在油麻地的一個狹小單位內彼此負累,是有苦衷不為外人道嗎?狗狗之於這個主人,其實算是什麼呢?如果最初飼養的是一隻小狗,又會否同樣要大難臨頭各自飛呢?又或者一開始就不應該養狗吧!如今「劫後餘生」的狗狗經歷了火災的驚嚇,同伴的離世,在最需要主人給予安全感的時候,卻被不明不白的丟棄,背負著這堆難過的記憶,在等待被領養的日子固然難過,這些創痛要多久才復原,因狗而異。 其實除了阿富汗獵犬,香港人養狗也真是越養越兇,喜歡養什麼就什麼,沒怎樣站在狗狗的一邊考慮過。香港一直以來都有很多人不顧一切的要養雪橇,可能外表實在太吸引了!但看見這些本來應該身處雪地的動物,在今年這個創了39度高溫的石屎森林內舉步為艱,也真是有一種很詭異的感覺。還有那些古代牧羊、伯恩山、鬆獅,牠們被逼和香港人一起面對土地的問題。當然少不了不少人都趨之若鶩的藏獒,即使明知牠們是十大猛犬之一,困在狹小的城市空間內彼此都是一種折磨,但還是抵擋不了那份虛榮感。 一旦出了什麼意外,恐怕主人都會輕易就把狗交給漁護署然後全身而退,「十大猛犬」也難逃被人道毀滅的下場。 我想,香港是時候盡快引入「動物飼主法」了:提高飼養動物的門檻,對飼養動物作很嚴格的規管,禁止飼養不適合在香港生活的動物。要把動物看待為自己的生活伙伴,也要好好為牠們作生涯規劃。沒有能力做到的,就不要養了。拜托!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FB: https://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原文: http://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236485&catCode=126&topicId=658&ma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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