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專欄文章
【專欄文章】2015年10月22日 AM730 深耕細作
沒有抗爭,那有改變!是我很喜歡的一句口號,實在是激勵人心!搞社會運動,誰不想轟轟烈烈。講到「對抗不公義」,就總會膽拖「不再沉默,勇武抗爭」。以反狗肉節為例,衝上前線擋車搶狗救狗當然慷慨激昂,但救了一百隻,狗販又去搶去偷一百隻,而且年年如是,變本加厲,如此抗爭也看不出有什麼改變。 對著高牆鐵壁的政府,這種社會運動的模式雖然是逼於無奈的出路。 但當連這個模式都屢遇挫敗,建制紋風不動,我們又要想想路不轉就人轉的其他可能性了。 說回香港,我相信在可見將來都沒有什麼可能叫政府立「動物保護法」、開設動物警察、立例禁私人繁殖、及全面推行絕育放回。那怎辦?爭取固然要繼續爭取,但改變不了政府,不如嘗試去改變人。 我想,要為香港社區動物爭取他們基本的生存權,就首先要香港的市民認同他們有基本的生存權,這一點也不是走上街頭抗爭衝擊可以做到的,也不是可以在談判桌上和政府達到共識的。 過去的週末,在重陽節期間,我和六十多名義工跑到了獅子山下黃大仙慈雲山一帶,擺街站,派傳單,做問卷調查,和市民傾談。說的不是什麼大道理,只是告知市民,遇上了社區動物,如果報警報漁護,狗狗就要被拉去人道毀滅,這樣大家忍心嗎?原來不論是前來掃墓的市民,抑或是街坊,很多都不知道社區動物要被人道毀滅的事實。而當義工說:「我相信我們的先人都不願意殺生啊!」「墓地不應該是寧靜和平的嗎?又怎容流血?」很多市民都被打動,表示讓狗狗留在社區,其實沒有問題。 這個每年在拜山旺季都展開的行動,沒有口號,沒有對抗,很溫柔,很平淡,但一年一年的做下去,十年八年之後,當大部份市民都明白和諧共融的寶貴,沒有人投訴,狗狗就有生存的空間。亦可能多了市民明白控制社區動物數量的重要性,但又反對開殺戒,那就會給予政府更大的壓力全面推行絕育放回。 落社區深耕細作,可能是要改變社會的出路。在11月的區議會選舉中,那一位區議員候選人可以為動物在小社區發聲,那一位肯聆聽我們的聲音,那一位有創新思維,那一位不眷戀既有利益,那一位對動物對環境有願景,有創新社區的思維,我們就選他吧,那我們就可以一起先在小社區深耕細作,為動物權益撒下幾粒小種籽。兩年做不來的事,我們不妨用二十年做,細水長流,動物總有出頭天!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10月14日 AM730 不卑不亢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中國)人潛意識裡的奴性,對所謂名人如政府高官、明星權貴都會望而生「敬」(希望也不至於是畏), 一介平民一旦處於「冠蓋雲集」的場合,很容易就會忘記了自己的位置、訴求及初衷。這種心態是推動社會運動最大的窒礙!而政府往往也最善長利用這種心態去將反對聲音收編統戰。當權者知道喜歡接近權力核心是人之常情,民間組織只要「聽教聽話」,一方面可以繼續高舉為民請命的旗幟,享受著NGO的光環,一方面又可以得到政府的「眷顧」,成為貼近「官方消息」的權威,或談判桌上的指定代表。但條件當然是要和理非非,對政府小罵大幫忙,而離棄了當初濟弱扶傾的使命。 在動物權益的議題上,這種生態也大同小異。我自己堅守的原則是:「不入建制,不受資助,不卑不亢。」但這並不等於要和政府對立,只是為了不讓自己行差踏錯,忘記了在服務動物,而不是要服膺於政府。政府向弱勢社群(包括動物)公平分配資源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們從來不需要搖尾乞憐。 這個月和政府進行了三次會面。一次是和房署討論能否檢討「公屋養狗」的政策。一次是和元朗警區討論在市郊的交通黑點設置「動物安全路牌」,前幾日一次和大埔警區會面,要求加派警力巡查,對付區內的偷貓虐貓案。 三次會面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政府釋出很大的善意,希望一方面能在有限的空間內先作出改善,一方面亦希望民間組織可準確傳遞政府正面的訊息,即是一些公關功夫。我個人認為這是沒有問題的,最重要是我在會議中「有嘢帶走」,而動物最後得益。 以公屋養狗為例,我發現政府未必是鐵板一塊,處處落閘,當有官員說出一句:「真正的伙伴動物,其實是應該留低的。」我當時的確是十分感動,但也立即知道「其實應該留低不等於可以留低」。如果一時過度興奮,以為爭取成功,那就很易「中伏」了。其實只不過是終於找到了切入點,可以繼續爭取而已。 和大埔警區開會那次,連兩區的總指揮官也「專誠」到場,與會者都由警民關係到刑事偵緝都是高級警官,我卻沒有感到「受寵若驚」,反而覺得虐待動物的案件根本一直被忽視,一哥來開會也是很應該的!至於會上的種種承諾,我當然會以平常心看待,希望有兌現的一日,到時大家一定會報以最高度的讚揚。叫所有愛護動物的人都為警方鼓掌。 在這個以人為本的社會,於固若金湯的建制裡為動物尋求一些談判及改變的空間,是未必不可為,但要保持不卑不亢的心態,才是最難平衡的一件事。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10月7日 AM730 愚公移山,山後風無限……
聖雄甘地先生的名言,近年被人引述了不知幾多次,「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就看它怎麼對待動物。」這句說話淺白,誰不明,但同意嗎?若然是同意,我們又願意一小步一小步的去做嗎? 善待動物,不單單是個人的事,是整個政府的事,也是每一個小社區的事。大政策我們不能一朝一夕的改,ok。那在日常生活裡,我們可以多做一些「無傷大雅」,卻又令動物大大受惠的事嗎? 可能社會上有人不同意,動物和市民一樣,同時有權使用公共空間,我不在此爭論。但沒有人能夠否認,動物永遠都會存在於社區的,這是一個誰都不可以改變的現實。除非我們選擇將所有可能出現於社區的動物統統殺掉,那我們就是選擇了和文明背道而馳的路了。 香港地少山多,在很多大型屋苑附近都是山。我們現在住的地方,很多都是以前動物住的地方。城市和郊野的界線是如此的模糊。牛在馬路上行走,對牛是平常不過的事,只不過是地上由地毯換了地板吧。野豬偶爾離開山林,到城市闖闖,就當是鄉下仔出城,開開眼界吧。猴子更不用說了,金山郊野公園固然是他們的家,而大埔公路雖然是我們的馬路,也是他們家中的走廊吧!新界的農地變了車場、櫃場、貨倉,卻同時由人引入大量的倉狗,他們在社區出現,也非自願的。 但令人痛心是,動物交通意外在這個城市裡好像總是沒完沒了,而且有愈來愈多的趨勢。先不講一些極端例子如幾年前的大嶼山八牛連環被撞死的慘劇,但大家看看西貢的牛,大埔道的野豬,新界區每日被車死的貓貓狗狗。彷彿大家都以為天經地義,死不足惜!動物生活在社區,命賤得如地上的螞蟻,死在馬路上沒有人會在意,除了食環的職員會埋怨一兩句。 前兩天,我和動保專員為了一隻在林錦公路被輾斃的唐狗到元朗警署和警方開會。我們不是要為狗狗伸冤,我們只是提出一個很合理的要求:在經常有動物出沒的急彎危險路段,設立「動物安全路牌」,提醒駕駛者有動物的存在,加倍小心並減速,不要說全是為了動物吧,避免交通意外誰不想。 在城市裡有「動物安全路牌」有啥稀奇?!稀奇在我們沒有。多建幾個路牌又不是要改甚麼法例,增設甚麼部門,真是舉手之勞吧,我想不到有反對的理由。 如果成事,我們的城市就忽然對動物友善起來,甘地知道,也會覺得香港文明了一點啊! 一步一步來吧,在香港做動保就像愚公移山,但山後可能風無限……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10月3日 信報 以知識抗衡恐懼
無可否認,一些所謂世紀絕症是會引起恐慌而令人方寸大亂的。當危機爆發,最需要掌握的是確切的資訊及知識,才可以做出有智慧的決定。“馬來西亞爆發瘋狗症了!”一般人在不求甚解的情況下,認為立即將所有流浪狗屠殺是理所當然的。 瘋狗症是致命的,恐慌在所難免。而狗亦是瘋狗症病毒的重要宿主,但在恐慌時我們不是應該更冷靜,更理性嗎? 在瘋狗症重臨的一個星期,幾個市縣的領導都「當機立斷」的展開了全面的撲殺流浪狗行動,而且很多是現場即捕即殺。至九月十八日止,玻市與吉市已捕殺了732隻流浪狗,而檳市已殺了919隻,當地的獸醫局更要每日派出為數80人的捉狗隊,當中包括有獸醫在內,每日要以殺一百隻流浪狗為目標,一旦有狗只,即使是有主人的,在沒有主人陪同下,出現在住宅建築範圍外,一律格殺勿論。希望盡快毀滅全城2萬5千隻流浪狗。 我先放下自己動物維權的身份,不從保護動物的角度出發,但這個因為恐懼而近乎藥石亂投的做法,是理性嗎?是專業嗎?是合乎世界標準嗎?還是只不過可以讓自己安心一點? 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嘲諷說:”很多人在瀏覽過網絡諮詢後,自以為對狂犬病很瞭解,惟州政府不會因為這些”路邊”專家而改變初衷,或收回殺狗令。” 我自己也不算是專家,但以香港為例,為動物注射瘋狗症一向是唯一控制瘋狗症在社區爆發的做法,而瘋狗症已在香港絕跡超過三十年。 我們又不妨看看專家中的專家 —- WHO世界衛生組織吧! 我翻查WHO世界衛生組織對瘋狗症的相關指引,對於應對瘋狗症,完全找不到有捕殺狗隻的建議,從未出現過「kill」、「cull」的字眼,反之,世衛多番指出,瘋狗症是100%可以透過注射疫苗而斷絕其傳播途徑的。即使在爆發瘋狗症後,若不慎被疑有瘋狗症的狗隻咬傷,世衛的指引是立即清理傷口及注射疫苗,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出現瘋狗症症状及避免死亡。在世衛的官方指引裡你會不斷重複的看到vaccination!vaccination!vaccination!世衛現時在多個尚有瘋狗症的國家推行瘋狗症控制計劃,重點仍然是vaccination!從不動刀槍。 問題只不過是,當你捕捉了狗隻之後,你選擇給他打一支防疫針還是選擇乾手淨腳的開一槍,或活生生的將牠打死。前者已經科學證實了可以控制瘋狗症的擴散,而後者除了為捕殺者帶來一剎那的「痛快」外,還有甚麼? 世界衛生組織相關連結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099/en/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 執行主席麥志豪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9月23日 AM730 在恐懼的時候我們最自私
「馬來西亞爆發瘋狗症了!」 這句說話也真的挺駭人,一般市民在沒有太多深究下,認為顧及人類安全,立即將所有流浪狗殺掉是十分合理的做法,就正如爆發了禽流感就要將所有活雞毀滅。 但我想先了解一下所謂「爆發」。當地發放的消息相當混亂,至今仍未知是否有人真的確診染上了瘋狗症。只知在大馬北部此起彼落傳出不同的數字,彷彿大難臨頭。 事情是大概這樣的,在八月十九日,馬來西亞的玻璃市證實發現感染了瘋狗症的狗隻,之後到鄰近的吉打市,再而到檳城。較可信的數字是至九月十八日止,證實染有瘋狗症的狗隻為玻璃市22隻,吉打市5隻,至二十一日,公眾被狗咬傷事件則有59宗(未有證實是有瘋狗症的狗),而檳城至昨日為止,則肯定有三名市民被患有瘋狗症的狗隻咬傷。而最重要是,據當地衛生部長斯里蘇巴馬廉於十九日表示,至目前為止,根本並沒有人感染瘋狗症的確診病例。 從坊間(主要是互聯網)訊息的混亂,可以看出市民的驚惶失措。當然,瘋狗症是致命的,恐慌在所難免。 但在恐慌時我們不是應該更冷靜,更理性嗎? 在瘋狗症重臨的一個星期,幾個市縣的領導都「當機立斷」的展開了全面的撲殺流浪狗行動,而且很多是現場即捕即殺。至九月十八日止,玻市、吉市與檳市已捕殺了2140隻流浪狗,檳城的獸醫局更要每日派出為數80人的捉狗隊,當中包括有獸醫在內,每日要以殺一百隻流浪狗為目標,一旦有狗隻,即使是有主人的,在沒有主人陪同下,出現在住宅建築範圍外,一律格殺勿論。希望盡快毀滅全城2萬5千隻流浪狗。 我先放下自己動物維權的身份,不從保護動物的角度出發,但這個因為恐懼而近乎藥石亂投的做法,是理性嗎?是專業嗎?是合乎世界標準嗎?是唯一的選擇?還是只不過可以讓自己安心一點的自私行為? 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嘲諷說:「很多人在瀏覽過網絡諮詢後,自以為對狂犬病很瞭解,惟州政府不會因為這些『路邊』專家而改變初衷,或收回殺狗令。」但我肯定相信, WHO世界衛生組織應該不是「路邊專家」吧! 我翻查WHO世界衛生組織對瘋狗症的相關指引,對於應對瘋狗症,完全找不到有捕殺狗隻的建議,從未出現過「kill」、「cull」的字眼,反之,世衛多番指出,瘋狗症是100%可以透過注射疫苗而斷絕其傳播途徑的。即使在爆發瘋狗症後,若不慎被疑有瘋狗症的狗隻咬傷,世衛的指引是立即清理傷口及注射疫苗,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出現瘋狗症症状及避免死亡。在世衛的官方指引裡你會不斷重複的看到vaccination!vaccination!vaccination!vaccination!世衛現時在多個尚有瘋狗症的國家推行瘋狗症控制計劃,重點仍然是vaccination!從不動刀槍。 問題只不過是,當你捕捉了狗隻之後,你選擇給他打一支防疫針還是選擇乾手淨腳的開一槍,或活生生的將牠打死。前者已經科學證實了可以控制瘋狗症的擴散,而後者除了為捕殺者帶來一剎那的「痛快」外,還有甚麼? 大馬最後一宗瘋狗症發生於上世紀的1992年,更於2012年後宣布大馬為「零瘋狗症」國。 是次瘋狗症重現,專家相信是經由鄰國如泰國傳入玻璃市,再蔓延到檳州。我們鄰近中國內地,有想過我們會有瘋狗症再臨的一天嗎?漁護署的高官們,是時候看看世衛的指引了:為流浪動物防疫吧! 世界衛生組織相關連結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099/en/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9月16日 AM730 硬道理容不下軟心腸
以不發展? 要發展,怎可以不重建? 這是最硬不過的道理。 要發展,要重建,總有一些人要犧牲。 不是嗎? 新界東北要發展了,自有一些人會失去家園。 大嶼山也要發展了,所謂自然保育就要以妥協來平衡。 觀塘要重建了,碩果僅存的「深水埗欽州街布料市場」要關閉了,香港最後一條市區圍村衙前圍村也被市建局逼遷啊…… 不要懷舊了,我們向前看吧!好!就認輸(命)吧,但在過程中可以減少苦主的傷亡嗎?我所說的苦主,不是不滿賠償太少的市民。最苦的苦主是沒有賠償卻最後要賠命的動物。 一年前,我和一班義工去過一幢在大角咀等待重建的唐樓,大廈的門和窗都被木板和鐵絲網密密圍封了。我們搬來長梯爬上了一樓,剪開了網勉強鑽入去那早已人去樓空的廢墟,不出所料我們找到的是一些貓的屍體。而不需要科學鑑證,也知道貓咪是被活活餓死的。當中更有一隻是長毛的波斯貓,應該是主人在跟隨著「發展進步的洪流」時,靜悄悄留下的。 前陣子,大埔太和街市要翻新了,商戶在兩個多月前已被領展管理公司(前領匯)勒令遷出。而曳曳—-一隻由菜檔的婆婆飼養,每天只懂吃喝睡玩的家貓,當然沒有收到通知。最想不到是婆婆說走就走,膽小的曳曳給遺下了。據稱領展曾向菜檔婆婆表示工程完成後可讓曳曳繼續留在街市捉老鼠。這就是重點,我們對發展、重建、翻新種種利弊都想得很周詳,就是從來沒想過我們的一班「舊街坊」,他們倘若能幸存,就可以繼續捉老鼠,否則也死不足惜。 工程展開了,圍板密封,曳曳被困街市裡,沒水沒糧。即使有路可逃,也沒有膽逃。那震耳欲聾的鑽地機、此起彼落的爆破聲,對於聽覺比人靈敏十數倍的貓咪來說,是最大的折磨。曳曳寧願留在工地石屎的罅隙中瑟縮、等待婆家回來救他。 過了一個多月,婆婆沒有回來。經過義工多翻搜索,最後發現曳曳倒臥在街市的男廁內,奄奄一息。曳曳在上星期五被救到我診所,肝腎衰竭到驗不出指數來。躺在住院部的曳曳,享受了兩天的安樂日子,眼前不再是塵土飛揚,再聽不見驚心動魄的機器聲,還吃了幾口罐罐,享受過姑娘溫柔的撫摸,聽了幾句不切實際的甜言「曳曳乖,你會好快好返架……」然後,安靜地離開了這個冷酷得令人毛骨悚然的悲情城市。 我想,香港自從出現了領展後,翻新了幾多街市,屋村店鋪加了幾多倍租,趕走了幾多小商戶之餘,又犧牲了幾多隻在街市長期服務的街貓。 發展是硬道理,但這些悲劇真的是無可避免嗎? 翻新前先做好調查,確定有多少受影響的社區動物。找非牟利組織協助,先為牠們找領養,做絕育,或跨區安置。工程開始前確保沒有動物在工地。工程途中遇有動物受害就立即救援…… 這是技術上不可行嗎?會增加很大的工程成本嗎?還是我們的企業只需向股東交待,而不需要向良心交待?!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9月9日 AM730 你以為動物很稀罕你的愛心嗎?
— 回屈穎妍的「圈養也可以有愛」 時代是不斷進步的,我們的道德水平亦會不斷提高,會從很多習非成是的傳統慢慢覺悟過來。 但這個過程可能是漫長的,以前從沒有人覺得海洋公園或動物園有什麼問題,但今時今日,世界各地都陸續發起反圈養反困養運動,當然也有香港的份兒。 但文明的進程往往都會遇上各方的阻力。 屈穎妍小姐早前發表了一篇文章,為海洋公園護航,談及園中圈養/困養的動物,認為圈養的人也可以很有愛心,並無不妥。文中提及,她到海洋公園的「幕後世界」參觀時,見過館長隨手在地上拾起一堆青糞去聞,認為「這種超越了飼養的愛,是真把動物當孩子了」。這種說法,正正是混淆了動物福利和動物權益的最典型例子,當然也犯了一些很低級的邏輯錯誤。 我不排除在海洋公園或其他動物園裡工作的人是喜歡動物的,也很有愛心的,但邏輯上跟「圈養動物是否正確」完全沒有關係,這只不過「黑社會都有愛國」的另一個例子。 無論你多有愛心,都不能推論出困養動物的合理性。像屈小姐這種只要有愛心就可以對動物為所欲為的想法,是很舊式的動物福利主義思維。以為人類有著無上的權威與地位,只要在過程裡「盡量」減少動物的痛苦,或給他們多一點慈惠,已經是皇恩浩瀚,動物受我們大恩大德,多謝也來不及,哪還有餘地投訴困不困養?! 只要我們向動物施捨一丁點的愛心,就可以完全合理化我們對動物權益的剝削了。由此路進,當社會上有人投訴社區動物,不滿他們佔用公共空間,我們就唯有「逼不得已」把他們消滅,但過程中就必須要有愛心,那就是漁護署口中的「人道毀滅」了。香港每年奪去過萬隻健康的無辜的社區動物的生命,這可以有多人道?多有愛心? 說回海洋公園的被困養動物,不論是海豚、鯨鯊,抑或其他鳥獸,他們本來是屬於大自然的,不是動物園。但屈小姐說「如果要質疑海洋公園為甚麼把海豚一生圈養在小水域裏,不如先問許多養狗的,為甚麼要把你家狗兒一世困在那四百呎高樓??」可惜她又把概念混淆了,貓狗是家養動物,和人類已經一起相處幾千年了,已經公認是人類的伙伴,不是野生動物。當然地上也有不少野貓野狗,我也不會主張屈小姐拿回家養。 我明白,一時間要拆毀「海洋公園」或「動物園」的體制是一件不易接受的事,但「海豚屬於海洋,不屬於公園」卻是一個小朋友都可以理解的事實,絕不是拋一句「圈養都可以有愛心」就可以蒙混過去。 我相信歷史上總有一些主人對自己的奴隸很有愛心的,但你可以說只要有愛心,就可以有奴隸嗎? 動物的權益不是由人賦予的,更不是由人施捨的,動物和人一樣,有生命,有感知,會歡樂,會悲傷,有愛,有恨,會驚慌,會疼痛。我們不是要為動物爭取得到更仁慈的對待,我們只要動物享有最基本的生存權、免受折磨與剝削。 當我們越醒覺到要捍衛動物的權益,也就同時要放下一些我們一直在剝削動物的權利,也即是要放下很多既得利益,如時裝、美食、娛樂……今日我們只要肯放棄欣賞海豚表演的「權利」,就可以還海豚的自由,也不需要為他們謀什麼福利。動物權益就是這樣簡單的一回事。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9月5日 信報 人道毀滅以外的選擇
我在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工作,有很多機會診治一些流浪動物,由於他們長期在街上或郊野生活,暴露在很多意外受傷的風險下,嚴重的外傷極為常見。年幼的街貓妙妙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小貓咪妙妙由義工救來診所,懷疑是被車撞到。小貓十分虛弱,而且半邊面孔血肉模糊,其中右眼已經嚴重萎縮,在皮肉間發現過千的蛆蟲在蠕動。微小的身軀不停抖震,亦因痛楚不斷哀鳴。 在一般人心目中,動物經歷如此嚴重創傷,為了減輕他們的痛苦,是應該人道毀滅的。但我們不想做一個輕率的決定,於是花了更多時間金錢為妙妙做個詳細的檢查。 我們先為牠照了x光,確定了沒有嚴重的骨折。然後從照超聲波顯示,體內並沒有其他器官破裂。最後我們都鬆一口氣,妙妙的病情是集中在面部的嚴重,一面的耳和眼應該保不住,但康復後應該可以保持很好的生活質素。所以並決定把牠留在住院部,先開始洗傷口和服抗生素為主的療程。 住院期間,我們先在妙妙右邊面部的傷口上灑上殺蟲粉,希望把傷口裡的蛆蟲逼出來,再注射殺蟲針,把殘留在體內的蛆蟲殺死,留待身體慢慢把蛆蟲屍體排斥出來。然後每天用消毒藥水清洗傷口兩次,再在表面加上清創凝膠(intrasite gel),以幫助滋潤死去的面部組織和吸收傷口分泌出來的濃液,促進傷口癒合。當然,痛楚管理也是很重要的,期間縱然妙妙已服用止痛藥,但仍難忍清洗傷口時的痛楚,但溫馴的妙妙卻從來沒有主動攻擊我們,只會卻不斷發出哀鳴。 大約一個多星期後,靠著年輕的自我康復能力,妙妙的傷口已開始好轉,蛆蟲的屍體已全部清除,濃液也大量減少,傷口開始變得乾爽,妙妙的胃口也大增,慢慢變得活躍起來,也不害怕洗傷口了。但我也不能急於施行手術,以防縫合後濃液積聚引致再度發炎。 大約大半個月後,妙妙的傷口沒有濃液了,已癒合到一定程度,適合做手術了。手術途中我們把牠的傷口縫合,也摘除了牠那嚴重萎縮的右眼珠及整齊切去了他的耳殼。手術後妙妙康復得非常快,在籠裡都生龍活虎的。他的右邊嘴角因傷口縫合而微微向上,就如蝙蝠俠裡的小丑一樣,很配合牠淘氣貪玩的性格。 我想指出,只要肯額外付出多一點,其實大部份流浪動物的傷病都是可以治癒的,並不一定要走上人道毀滅的路。今日妙妙已被領養了,每日和其他貓貓玩得不亦樂乎,成為了家中的小霸王。這正正是為我們每日的工作加油打氣,為流浪動物們帶來更多的希望!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 關凱玲醫生
Read More【專欄文章】2015年9月2日 AM730 恩將仇報!
你,很討厭狗嗎? 甚麼時候開始,我們的社會和狗狗變得如此水火不容? 但是我們的社會,又真的可以沒有狗嗎?回想一下人類的歷史,我們和狗狗都相處幾千年了,狗狗在扮演著甚麼角色? 以前幫人類狩獵牧羊的不說了,說現在,我們何曾過著沒有狗的生活。我們的警隊要有警犬,今時今日的責任不只偵緝,還要鎮壓示威。我們的海關又要緝毒犬。遇有天災人禍,我們又會調派行先死先的搜索犬到災場進行搜救。沒有一個社會不尊敬消防員的,但奇怪我們卻從來不尊敬狗。 日常生活呢?狗狗是大小地盤的護衛,貨櫃場停車場的保安,失明人士扶手仗(導盲犬),很多人的心靈伙伴…… 我很難想像,我們的社會可以沒有狗,以前從未試過,以後應該也不會。 印象中你記得狗狗有加害過人嗎?但我們又如何對待狗狗呢?虐狗殺狗毒狗食狗的我當是少數例子吧(其實一點也不少) ,但一般市民何以如此討厭狗隻?香港幾乎沒有地方可以養狗了,公屋不可以,居屋不可以,大部份私人屋苑都不可以,連很多村屋也不可以。 少數大廈在公契上即使沒有禁止養狗,但只要有人投訴,立案法團就迅速反應立令禁狗。即使不禁,也會訂下種種限制百般刁難,電梯內有其他住客狗狗就不得進入,經過大堂要手抱狗狗,狗狗四腳要保持離地,有些屋苑的狗狗不能從正門進入,狗狗不可以吠叫,狗狗不可以有氣味!養狗猶如匿藏通輯犯! 我們真的這樣討厭狗嗎?全港有接近三十萬戶養狗戶,18區卻只得不到30個狗公園,但除了彭福公園及山頂花園外,其他狗公園範圍細得可憐像劏房,大部份只是千多平方呎的石屎地。 很多都是在常規的公園內施舍一小角落給狗狗,而狗狗卻不得在公園正門進出,要走捷徑進入。所以你會在設有狗公園的大公園的入口看到「狗隻不得進入」的告示牌,你見過更荒謬的事嗎?! 狗狗當然也不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即使的士例外,但你也會受盡司機白眼!狗狗絕對不可進入任何食肆,如有違規客人店主都要受罰!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真是罪大惡極呀!至於流浪狗嘛,就更神憎鬼厭了。有市民在街上發現了流浪狗(流浪狗不是在街上在那裡?),就會立即報警,漁護署接報後會極有效率不分畫夜派捉狗隊將狗隻「繩之於法」,by hook or by crook,用捕獸索或捕獸器,生擒活捉,不計死傷,彷佛和狗狗有血海深仇,不捕獲誓不罷休!漁記不問情由的每年平均人道毀滅過萬隻流浪動物,振振有詞說因為有人投訴!至於投訴的內容是甚麼,沒有人能答得出,大概就是市民所說的「我見到有隻狗!」 我們真的這樣討厭狗嗎?父母們在街上一看見狗就把子女扯開十丈遠:「狗會咬人的」「狗有傳染病」,見狗如見鬼! 我們的社會如果對狗如此深惡痛絕,那請以後不要再有求於狗吧!我設想那些要趕盡殺絕狗隻的朋友,一天家裡遇上天災人禍,要出動到搜索犬營救,我可以肯定告訴你,狗狗會不計前嫌,豁了命去救他們的。然而,到事過境遷,他們看見街上有流浪狗,又會依然報警投訴,送狗狗上路到黃泉。 人類對待狗隻,是恩將仇報的完美示範! 我倒不介意一天我們的社會都沒有狗,至少,再也沒有狗隻被大家剝削。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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