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來,我們到底有沒有進步過?
這出自一九八四年的華僑日報剪報,內裡提及當時港人慢慢學懂了保護野生動物,發掘自然生趣。政府更立法取締狩獵活動,野豬不能傷害,狩獵更屬違法。其中一段寫: “香港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也禁止打獵。新界偏僻村落的居民連野豬都不能打。野豬則自由自在隨意在田裏打滾,吃蕃薯和合時的鮮橘子。只有警察才有權殺野豬。” “市區的人很少聽見什麼「犯罪野豬」的消息,城市人較關心的是人的過失。” 讀過這段「已成為歷史」的
作者簡介: NPV主席麥志豪
這出自一九八四年的華僑日報剪報,內裡提及當時港人慢慢學懂了保護野生動物,發掘自然生趣。政府更立法取締狩獵活動,野豬不能傷害,狩獵更屬違法。其中一段寫: “香港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也禁止打獵。新界偏僻村落的居民連野豬都不能打。野豬則自由自在隨意在田裏打滾,吃蕃薯和合時的鮮橘子。只有警察才有權殺野豬。” “市區的人很少聽見什麼「犯罪野豬」的消息,城市人較關心的是人的過失。” 讀過這段「已成為歷史」的
今日很感動。 去了一間以南亞裔學生為主的中學做講座。我看見不同族裔的小朋友同坐一起,說不同的語言,(當然都以英語溝通) 各有著不同的宗教、文化、習慣。但一看見動物出場,他們都興奮莫名,歡天喜地,如看見自己國家最崇拜的偶像。 如果說音樂是人類的共同語言,那麼動物應該是人類溝通的橋樑。 這間中學很有意思,只有一小部份香港人,其他有印度的,日本的,菲律賓的,巴基斯坦的,泥泊爾的……這才是名符其實的國際學
鑽石山墳場興建了一個紀念花園,市民可選擇將先人的骨灰撒放在花園內,然後將相片錶上到一個集體的綜合石碑。這是一個很瀟灑很環保的意念,相當有意思。 但可惜,政府為了推銷這個服務,在過去一年多次出動漁護署捉狗隊「清場」,為的是怕在墳場棲息的社區狗隻會引起孝子賢孫的不滿。但有否想過,如果因為要令先人爭取這一點所謂寧靜,而要大興殺戮,令本來和平的墓園沾了血腥,這會是先人的意願嗎?故人已故,還要強行為他增添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