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唔告佢?!

上一篇的網誌發表後,有不少的迴響, 很多都義憤填胸的問為什麼不控告這些人虐蓄?其實那並不是可否告他們虐蓄的問題,事實上我們也不止一次想告一些不知所謂的主人虐蓄,但是我有我的顧慮。 試想,若大家知道把一些「貓唔似貓,狗唔似狗」的動物的帶來NPV是有可能被控告虐蓄的話,那麼他們就以後都不會考慮給動物最後一次機會了。你期望這些人會去私家診所嗎?最後受害的又會是誰?事實上,NPV的出現,的確把很多在「人道毀滅」邊緣的動物拯救回來。試過有主人拿有嚴重皮膚病的狗狗來人道毀滅,在我們苦苦相勸下最後都把狗狗醫好了,算是大團圓結局。 唉…這叫什麼呢?忍辱負重?投鼠忌器?……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