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親眼看著「動物警察」的出生

關於虐待動物這個議題,正面一點看,刻下可以說是開始受到政府的重視,甚至是前所未有的重視,雖然這份「重視」距離「合理」還有一段距離。

今日由旺角警區主動安排的「虐待動物研討會」中,與會者包括各大小動保團體、警察總部、油尖旺區議員、滅罪委員會、動物義工、漁護署、獸醫公會等等,可以說是最有代表性及全方位探討的一次。 最可惜是兩個半小時時間有限,很多朋友未能暢所欲言。 我在會中提出希望盡快舉辦另一次的公聽會,讓更多在前線的義工參予,表達他們的親身經歷。 讓 攪政策的人知道我們的「民間疾苦」。

現在我簡單總結今次聚會的重點及成果,算是向大家交待:

  1. 在會議前半小時,我和旺角總區的總指指揮Peter Cornthwaite 會面,他告知我他對處理虐待動物案件的新構思:他責成了他轄下兩位總督察及高級督察,去專責處理區內所有虐待動物案件。 我心中暗喜,這不就是「動物警察」的雛形嗎?我們要爭取的就是要向前行一步,make some changes! 而當中一位李sir 家裡更是養了七隻史納莎。 Peter 講得好:「既然不能成立一隊dedicated team , 我就自己成立一隊designated team」 我看得出Peter Cornthwaite 改革的決心,及他知道問題的癥結:動物的案件有別一般人的罪行,必須由一隊人專責處理累積經驗。 當然,有如此明確指引警區暫時只限於旺角,但只要旺角成功,下一區就是油尖?下一區就是觀塘?下一區就是灣仔?最後可能是十八區。 當座談會一開始Peter 宣佈這個消息時,即刻換來了全場的掌聲。
    2. 我在會中花了很多時間去指出「動物守護計劃」的良好意願和前線義工面對的殘酷現實有很驚人的落差。 計劃中所希望見到的「受過特別訓練的前線警員」,「認真對待虐待動物的舉報」、「跨部門的溝通合作」等等,都是我們過去半年所沒有看到的,或看到了相反的。 尊善會的BETH WONG 也講出了很多親身經歷過的不少苦況。 我們對警方的回應當然不滿意,但起碼他們答應跟進好幾樁個別事件,例如不了了之的深水埗元州村飛腳踢狗案,他們都承認有個別警區有處理不善之處,有待改進。
    3. 警方要求我們以後要第一時間報案,如不受理,可直接向警察支援科求助。 我會稍後制定一份「動物義工報案的程序指引」,讓大家能最有效率為受害動物舉報,以後不要再怕事,警民合作,讓他們看見虐待動物個案的真實數字。
    4. 二元問及SPCA「虐待動物」的標準,他們指出但凡「為動物帶來不必要的痛苦」皆屬違法。 但被追問到為何很多動物沒有名顯傷痕的個案都不能作出起訴,卻因時間關係,未及跟進。
    5. 旺角區滅罪委員會建議盡快舉行多一次會議,讓在前線工作的各界人士集中討論執行上的困難。
    6. 警察支援科反問我們對動物警察有甚麼具體建議。 我初步提出將由五大警區劃分:九龍東、九龍西、新界北、新界南、香港。每區成立一隊動物警察,魚挑選三至四名有動物專業知識的警員為一小組,負責警區內所有虐待動物案件。 至於詳細的建議,我將會和陳克勤議員草擬後遞交下一任保安局局長。
    7. 除了成立動物警察,我們也建議過賦予SPCA 更大的調查權與執法權。 這當然牽涉到立法的程序,是很長遠複雜的事了。
    8. 有人問及到定罪後輕判的問題,但這不在警方職責範圍,在會中不能討論。
    9. 最後被問及黃忍案的調查進度,答案是調查中。

我是審慎樂觀的。 我也相信不可能一步到位的。 今次我對警方、特別是旺角警隊,是收貨的。 我相信,只要大家不放慢腳步,我們最後會從不可能中做出一些可能來。 我們孕育的那位嬰兒叫甚麼名字不重要,不是叫「動物警察」又如何,只要這嬰兒長大後成為動物的守護天使就可以了。

互勉之。

span lang=p class=Mso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