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罰

陸陸續續,過去努力跟進的好幾單虐畜案都了結了。
我經常勉勵自己,努力去做自己相信是對的事,結果如何並不重要。
但人始終是人。

看電視劇經常看到英勇幹探出生入死幾經波折終於力擒賊王,但最後總是會魔高一丈逍遙法外。 然後那位正義朋友被打擊得意冷心灰對人對社會對自己都失去信心。
不過電視劇通常都會大團圓結局邪不能勝正大快人心。
現實可沒有那麼爽了。

黃大仙虐貓案,我們是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刑事覆檢」而最後將被告入罪。
而最後是罰款了事。
對於這個結果我雖然暗裡嘀咕,但也不作太大反彈,心想被告應該會不多不少受到警戒吧,以後可以善待貓隻就可以了,我心裡也沒怨恨。但身邊很多人笑我天真:罰幾千蚊會「改過自新」?唔好玩啦?!阿mark你真幼稚。

然後到炸龜案。當我一知道小童罪成,心裡是高興的。這不是幸災樂禍,而是相信這會是他成長中寶貴的教訓。但到知道他原來只是被「警司警誡」,不留案底無罪釋放,我們大部份人都感到焦慮、不安。針對如此「變態」的惡行,我們政府有給予他一個正確的表述嗎?有指引他一個清晰的方向嗎?或是相反,他日後會學精了如何避過耳目,繼續享受從虐待動物中得到的樂趣。警誡他的那位警司,你關心他的將來嗎??

還記得在我診所門口那隻被狗主用木棒毆打的小唐狗B嗎? 其實連狗主都承認用棍打狗的案情了。 但我們的警察澤心仁厚,見狗B沒有明顯傷痕,同情狗主是在情急之下教狗而已,於是無罪釋放。 而SPCA 更將小狗歸還原狗主飼養。 這亦是幾個月來我遇過最不能了解的事。
他們背後的想法我相信都是善意的:「經過這件事,狗主受到了一定警戒,會懂得善待狗隻了。」
大家以為呢??
今日下午,那位狗主拖著小狗過來找我示威,惡言相向,問我「點解要玩佢」?我一言不發走了。

我只想告訴警方及SPCA,你們把人性想得太美了。
大家試過憤怒到想哭沒有??
我知道現實不會像電視劇裡的邪不能勝正,而我,已肯定的意冷心灰對人對社會對自己都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