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無葬身之地

駕車撞傷人不顧而去是嚴重的刑事罪行,但如果被撞傷的是貓狗呢?

今早收到義工阿清的求救電話,有一頭小唐狗b 被車撞倒後在馬路上掙扎。現場當然是找不到任何元兇、任何證人。她立即抱狗狗來npv, 初步診斷後沒有骨折,但頭部有明顯傷痕,加上狗狗已半昏迷,腦部幾肯定受到重創。雖然未有顯示有其他地方內出血的情況,但情況絕不樂觀。
貓狗不懂過馬路,也不懂看紅緣燈。意外撞傷他們未必一定要負刑責,但不顧而去就一定是不負責。
狗狗叫得仔,在npv留院。 晚上見他慢慢的恢復知覺,有小小眼神反應,懂得微微擺尾,甚至可以大小二便。阿清興奮得叫了起來,但其實狗狗依然是東歪西倒, 站不起來。 還是要多等兩天,一邊用藥、一邊觀察, 才決定進一步的治療。 如果有善心人肯捐助的話,或者可以送他去做電腦掃描或磁力共振。 (sorry lah, 這些npv都沒有呀!) 但能捱過這兩天再說吧。

一年不知有多少在街上流浪的貓狗遇上交通意外。你和我都肯定見過在馬路上被撞傷了的貓狗,但又何曾見過有司機肯落車查看一下被撞傷的動物。 我也從來未聽聞過有司機因撞傷動物不顧而去而被檢控。
可憐的得仔最後可能都保不住性命。但死在醫院護士的懷抱裡總比在馬路上繼續被車來回輾過而死去來得有尊嚴吧!
發牢騷沒有用。你們幫手為得仔禱告可能還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