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這一則令人神傷的新聞。

曾任中港司機的梁x明,93年失業至今,一直靠綜援度日。因租住的板間房環境差,難忍蚊蟲咬得手腳紅腫,寧願以街為「家」。露宿街頭近10年,近2年落戶南昌街路邊,一張棉被、數套衣服是他全副家當,卻被政府無情奪走。禍不單行,失去家園的他肝病惡化,今年8月去世,臨終仍等不到政府半句道歉。遺孀羅x卿憶述,阿明離世時不肯閉眼,「我用手冚咗三次佢先合番埋眼」,似有未了心願。

在這樣一個文明的社會,弱肉強食,露宿者處處,我們的政府不但沒有施予援手,還要趕盡殺絕。 死者已矣,仍無半點歉意。
我「職業病」發作,又想起了香港幾十萬無家可歸,沒半餐溫飽的小動物,他們本來都是全人類公認的好朋友,但卻比過街老鼠更朝不保晚,活得膽顫心驚。過去幾十萬隻被人道毀滅了的小朋友,當然也得不到政府半句道歉。
是,每年有接近二萬隻流浪動物被漁護署捕捉後人道毀滅。
我可以寫得如此輕描淡寫。而事實是,每一個投訴,就奪去幾條生命。當中大部份的貓狗是健康的,活潑的,有些是BB,還在街上山邊和朋友仔追逐嬉戲,貓B還在等待媽媽餵奶,冷不防就被人抓了,關起來,然後就結束了短暫的一生。
梁x明有錯,錯在窮困潦倒,錯在露宿街頭。 流浪狗更錯,錯在生下來就是一隻流浪狗,沒有家。

也試過有一隻快撐不下去的流浪狗,在他死前我天真用手掃了他的眼很多次,他當然不肯閉目,彷佛在說:「我們沒有錯,錯在市民在不知情下當了幫兇,錯在政府冷血橫蠻的行政手段。下一世,我不做流浪狗。」

我妄想一天香港沒有露宿者,家家安居樂業。更妄想一天香港人畜共融,一個城市,有人有家有樹有海有動物,整整齊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