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不為人知的化妝品動物測試

猶記得第一次提及「動物測試」這個名詞應該是剛入職的時候,那時對動物權益還未有很深的認識。當時正著手設計為動物進行性情評核的工作,文件上的標題用上「動物測試」,結果把同事全都嚇傻。那時單純以為「動物測試」是指給動物的測驗,對動物並無傷害性,現在說出來真的是貽笑大方。

動物實驗非但對動物構成傷害,對動物來說更是殘害。
網上輸入「動物測試 Animal Testing」搜尋到的大多是台灣和國外的資訊,香港的相關資料則少之又少。有的大概是 2018 年科學園計劃興建動物實驗室所引起的一連串討論。這時看到政府文件才知道,原來香港每年都有超過十萬隻動物作被送往實驗室當實驗品。
政府一直使用 1963 年制定的《動物(實驗管制)條例》管制對活脊椎動物所進行的實驗,規定任何人在進行實驗前必須申領牌照。條例敦促使用動物作實驗的人士要以人道方式對待動物,並將所使用的動物數目減至最少,而在可能的情況下,更應改用無需涉及動物的替代實驗方法。但該《條例》實際能令實驗者轉投其他無動物的實驗方法嗎?我們看到衞生署收到的牌照申請每年都在增加,而且使用實驗動物的數量亦甚為驚人,小鼠由 2013 年的 39284 隻增至 2016 年的 118066 隻,增幅超過 300%。
在進行實驗時,持牌人除了需要事前申請牌照,還需要遵照《實驗動物照料與使用守則》操作。此《守則》是希望操作者可以顧及動物福利,但當詳閱《守則》時,才無奈地發現︰實驗過程中如動物痛苦就會遭受人道毀滅,並不會獲得治療。動物只是實驗中的消耗品。而完成實驗後,這些動物還能夠得到醫治和照料嗎?在《守則》上沒有明文規定動物的去向,甚至寫上操作者可以為獲批准的動物進行人道毀滅。每年被用作實驗的動物多達 10 多萬,牠們最後都逃不過被人道毀滅。除了每年一個驚人的實驗動物使用總數外,我們無法得知究竟有多少動物是被用於醫學、教學等研究,有多少是用於化妝品測試;這缺乏透明度的做法實令人難以理解。
歐盟於 2013 年起禁止化妝品的動物測試,但香港一直沒有就動物測試立法或進行相關保護動物的工作。香港是各國化妝品牌的聚集地,對化妝品動物測試的要求和標籤,由始至終都處於不設防狀態。生產商們各施各法,有些甚至用過期或假的標籤。消費者無法從化妝品的標籤,輕易分辨出產品是否經過動物測試。
現時,化妝品動物測試議題在香港並沒有受到太多的關注。希望透過和 LUSH嵐舒這次的合作,讓學生和大眾認識動物測試,明白美麗並不需要建築於動物的痛苦之上,令更多消費者用消費決擇來促使生產商製造更多對動物友善的產品。

撰文:顏雅慧 - 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 教育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