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大花筒

經常看到新聞報導說審計署直斥一些政府部門或其資助的部門是大花筒。我們市民不知還可,一看真是怒氣難消。將我們納稅人的錢亂花一通,很多更是花在官員自己身上。 我忽然念頭一轉,為什麼沒有一個像審計署的組織去監察慈善機構有沒有大花筒呢?!政府機構大花筒固然罪無可恕,慈善機構大花筒就罪加一等了。因為那不單浪費了捐款者的捐獻,也侮辱了他們的善心。

我見過慈善機構的大哥晚飯時開名貴的紅酒,然後又發單出公數。我見過有人以公司名義買新車,閒時也會接送動物,但主要是自己代步。也有很多頭頭為自己聘下什麼私人秘書。一大堆冗員令行政費高過「行善費」。經常有善長問我:我的錢捐給NPV,用在什麼地方呢?我敢以我的生命起誓:都用在動物身上! 若有一分一毫用在自己身上的,天誅地滅,不得好死!
我不敢說NPV對社會有什麼偉大貢獻,但卻可以大膽肯定的說,我們可能是最清廉的慈善機構。我經常對我們的執委戲言:不知是什麼福份,可以遇上你們這班「擔屎唔偷食的傻瓜」。記得NPV成立之初,協會窮得可憐,唯有每個執委自掏腰包「電」五千大元去維持運作。這是名符其實的「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基本上所有執委們的消費都不會開公數,我們沒有車馬費,我們沒有公關應酬費。我們平日開會食飯全是AA制。出席籌款活動時所有開支都不出公數。診所職員用的都是人家捐來的二手貨,我們的經理(管家婆) chindy更加是算死草,經她批核要買的東西就一定是非買不可的。 每有職員忘記關燈或關冷氣,總會換來她的責難:「你們在浪費捐款者的金錢,不慚愧嗎?」說得不能再好了!!

要清廉,賬目固然要清楚。所以我們不會聘用核數師,怕有利益輸送。我們的核數師陳雅朗會計師樓是義務性質的為慈善機構核數,當然是秉公辦事,不留情面。記得一次我們職員開了一項四十多元的的士費,核數師就挑戰了,單據上顯示是晚上七時多,為什麼要坐的士。原來當時職員是捧著兩個大捐款箱,非坐的士不可。 自此以後,我也頒下指令,即使職員OT,只要還有地鐵,都不可坐的士。好像有點不近人情,但規矩就是規矩,只有守。

今次NPV77的裝修費,相比同一級數的私人診所,我們只是人家的一半。只要多落心機,每個項目都有多盡算多盡,可以省就省,不怕臉紅的講價,如此省可來的,可買很多儀器了。受惠的,都是動物。
我的願望是,NPV的行政費不會超過總開支的12%。現在當然可以,希望以後,即使我不在人世,也可以。

論清廉,NPV敢認第二,希望有人敢認第一。

雖然沒有一個組織去監察慈善機構,但希望你們可以監察NPV。讓NPV的精神薪火相傳,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