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9年1月1日 年度風雲動物 NOW.COM

一年之盡頭,不同界別版塊都忙著做大事回顧。政治、財經、娛樂是必然的,至於動物,罕見有傳媒俾面為動物做個「小事回顧」。這話不差,對絕大部份人來說,動物的事是小事,有什麼好回顧?誰會關心?

事實上,動物每年發生的大事都不外如是,雖說動物可憐,長期被人類欺凌,但這種弱勢已是常態,再文明的社會也視為理所當然。 看看2018年年初,一個非法管有大量瀕危野生動物的養殖場被搗破。 可以在寓所內養殖數百隻幾十種海陸空珍禽異獸,可謂匪夷所思,被困養的受保護野生動物等同被虐待,法官亦怒斥這是慢性人道毀滅。 但擾攘近一年最後也不過是輕判場主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和罰款3.5萬元。 而網上依然每日繼續有野生動物買賣,事過境未遷。 又如毀滅性颱風山竹襲港期間,不少人遺留狗隻在天台上,露台外,甚至在艇上,最後都沒有人涉嫌虐待動物被捕。下次又來十號風球,只會重覆停留在網上公審!

 

動物被欺凌已成常態

 

但我總是天真的,在政治氣候極昏暗的2018年,動物權益反而好像亮出了一點曙光。而我們要多謝的,是一隻家養的白色銀狐犬 – 小白。

要為2018年做動物大事回顧,四月是最重要的一個月。

 

如常,動物最為人關注的一定是最juicy 的虐待動物新聞,因為夠血腥夠殘酷夠煽情夠爆。而這種新聞好像年年都有,永不缺席。那隻被害得最慘的動物就成為了「年度風雲動物」,如2012年活活被踢死的貓咪miu miu,2013年被斬去後腳的小貓麗麗,2014年被火車輾死的未雪……,然而這些動物也不是白白犧牲,牠們用自己的生命或多或少影響了香港動物權益運動的推進。 到2018,背負這殘酷的使命的就是被人掉落街當場慘死的「小白」。 這則新聞之引起大眾「關心」,因為有豐富的情節及慘烈的畫面供網民去討論,給媒介去炒作。特別是小白命運的坎坷,曾經被人丟棄,又被人帶去四出兜售,後來懷疑被掉落海。但狗隻獲救後依法例被歸還狗主,這注定小白劫數難逃,最後被主人再掉落街。 事件引發了愛護動物朋友的強烈反彈,最不滿警方輕率放狗,是間接將小白送死。 這不單反映出警方處理動物案件時始終出現待遇差別,也題示出保護動物法例上的漏洞,往往受制於寵物是人的產物,擁有產權的寵物主人往往才是虐待動物大多數。

 

動物殘酷的使命

 

與此同時發生的是粉嶺華明村連環毒狗案,毒狗在香港可謂司空見慣,今次卻是首次殺入大型屋村,受害動物以雙位數計,害得村內狗主人心惶惶,警方也疲於奔命。 這個月份動物佔了傳媒的很大篇幅,還史無前例的去到城市論壇,堂堂正正的成為了一個具公共性的「公眾議題」。 未幾,警方宣布在22個警區正式成立「動物專隊」,由刑事偵緝科負責。從此每區都有一隊特定指派的CID 負責調查虐待動物案件。概念上已接近民間一直爭取的「動物警察」。只是一直未見動物專隊招募及訓練的細節,很難給人太大的信心。 但無論如何,這的而且確是一項制度上的轉變,亦即是一次結結實實的進步。說到底,只要能夠打擊虐待動物,我從不執著於「動物警察」一個虛名。

不過,警察只能執法,不能修法、立法。過時的法例可能才是最大的元兇!和「動物警察」一樣,「動物保護法」一直是我們最大最大的訴求。在這方面政府也不是鐵板一塊的不能撼動,在2018年年尾終於放風願意為動物福利重新立法。初步知道一定會為寵物飼養人引入「謹慎責任」,遺反\法例內列明的謹慎責任則屬遺法。 我設想,如果香港早有此法例,當初遺反了「謹慎責任」的小白主人就不能領回小白了,小白就會逃過一劫。

 

我們期望制度性的改變

 

這次為動物修法將會在2019年正式展開咨詢,也相信是香港動物的命運最關鍵的一年。

說小白是「年度風雲動物」,彌補不了動物失去的生命,但至少提醒我們,不要讓動物白白的犧牲。

每年行一小步,行十年都算行了一步,動物的權益總會慢慢抬頭。2018年,動物權益算是有一點吋進。到2020我們一起回首,希望看到多一點動物的微笑。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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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s://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332637&catCode=126&topicId=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