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8年10月16日 含淚致謝 NOW.COM

真是少有如此的矛盾,感覺如此哭笑不得的荒謬。

自回歸以來,每年都看特首的施政報告,妄想香港的特首會忽然愛動物,顯示出將香港變成動物友善城市的願景。印象中除了曾蔭權說要多建一些寵物公園外,其他的都對動物隻字不提,出自梁振英的幾份施政報告連動物兩個字也找不到。彷佛香港只有人沒有動物。

施政報告裡有「動物」

今年大不同了,林鄭破天荒的「關注」動物起來,在施政報告中多處提到動物,而且有些地方也說得有板有眼。在施政報告第七項「宜居城市」裡,林鄭如是說:
283. 政府十分重視推廣和保障動物福利。我們正就修訂與動物福利相關法例擬備主要方向和初步建議,並計劃在明年初諮詢公眾,當中包括研究提高針對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和引入對照顧動物人士施加謹慎照顧動物的責任。
284. 警隊致力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為鼓勵市民支持和協助有關工作,警隊將於2019-20年度推展「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並協調和深化與相關持份者的溝通和合作。
這裡160個字,就是前特首的無限倍!而且林鄭將「動物福利」定為宜居城市的副題。言下之意,善待動物成為了一個宜居城市的條件。也即是說,動物是城市的一部份,即使地位依然在人類之下,要為人類的文明服務,但至少肯定了一個文明社會必須要善待動物。這一點,不能不說是一大進步。
另外,政府也落實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規定司機在遇有涉及傷害貓狗的交通意外時須停車報警。此舉亦被認為是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的德政。

推動動物權益,沒甚麼比得到政府支持更重要, 政府願意推一項政策保護動物,比民間辦一千個論壇來得實際。特首破天荒讓動物在施政報告裡佔一席位,我們好歹也要感恩。

建設宜居城市

雖然,我對這些建議院實際成效是很有保留的。374章的修訂,只規定司機在意外後要報警,卻不是要負刑責。在這法例裡並沒有「不小心/危險駕駛導致動物死亡」這回事。即是說,動物在道路上的安全依然沒有保障。至於「動物守護社區大使」,大概是在地區招募愛護動物的市民,促進警民合作。在民間推廣反虐待動物,我不應該潑冷水,這些似乎應該是民間NGO做的事,如今由政府來做也無不可,但是否可以又一次迴避了成立動物警察的強烈訴求?!
而「謹慎責任」這概念(duty of care)的出現是最令人鼓舞的。我常說最難揭發的虐待動物就是主人虐待寵物,經常有主人讓動物病至半死也不往求醫,竟然也不能入罪。如果真的引入「謹慎責任」的概念到169章,相信是一次重要的突破,只怕諮詢後「謹慎責任」只淪為一項給飼主的指引,而沒有刑事約束力。其實鄰市澳門早已成立了「動物保護法」,當中涵蓋了動物飼主的謹慎責任,香港是要趕落後了。

精神分裂的極致

我會提醒自己,推動一個社會運動是不應太cynical的,也不要把自己定性為反對派。政府做得好就要讚揚,如今這幾項建議你可以說是小恩小惠的的施捨,但由零到有就是很大的突破。望穿秋水了吧!特首在近300項落地有聲的偉大施政建議中有三項送了給動物,我們真的多謝也來不及!若致謝動議我們有份投票,是否應舉腳贊成,為林鄭吶喊助威??

但施政報告內最重要的項目是填海造地,填龍鼓灘、填大嶼山,這些超級大型填海計劃,對動物對生態來說,就如面對一個賊人她要殺你全家卻留了你一條賤命,而你還要感激流涕。
為了恩恤受害的「苦主」,面面俱圓的林鄭同時提出要致力保育大嶼山,預留十億元成立「大嶼山保育基金」,與市民一起推動大嶼山保育工作和推展地區改善工程。
最諷刺是,一個主張世紀大填海的人竟然提出:檢討相關法例及釐訂更有效措施管制於大嶼山高生態價 地區進行填土、傾倒廢料及相關破壞環境的發展活動。

我不是要抽人後腿,事實是一個正常人不可能如此精神分裂!只是我還未有那份智慧去對傷害動物的人含淚致謝。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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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s://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323894&catCode=126&topicId=658&mai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