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8年09月04日 遺民 NOW.COM

獅子山下,黃大仙一帶的整片區域,原本的地名叫竹園,以一大片竹林而得名。據當地歷史記載,當年的竹園村西面原有一條河,由北面山脈流往竹園,再經蒲崗注入九龍灣。但經過幾十年發展的洗禮,竹林和河道都消失了,今日獅子山下已成為香港人口最密集的巨型社區!

獅子山下
自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開始,簡陋的寮屋區木屋區慢慢被推倒,在土地上蓋建一群一群的大型公共屋村 — 彩虹村、慈雲山邨、坪石村……富山村,造福了很多基層市民。當年本來住在木屋寮屋的市民,養狗看門口是很普遍的,但為了更好的生活環境,「上樓」是大部人的訴求。到夢想成真,狗狗就成為了這個發展洪流的犧牲品,在那個沒有人關注動物權益的年代,大部份狗隻都是遺棄在獅子山一帶。被遺棄的狗隻不斷繁衍,即使有民間團體長期為山上狗狗絕育,至今在獅子山上依然有四百多名「遺民」。

在香港,發展固然是「硬道理」。但這道理又可以有幾「硬」,「硬」到如鐵板一塊,不能吸收歷史教訓,不肯從錯誤中進步?
新界東北要發展了,誰都阻不住。最快明年就可能要一連串的滅村。對於政府或很多城市人來說,滅村可能不過是將土地上一些舊的東西推倒,然後興建新的東西。背後簡單的邏輯是,新的一定比舊好,或者是將一些不合時宜的換來一些更有經濟效益的。
已經沒能耐去參予土地大辯論了,反正政府早有方案亦會一意孤行。發展那裡怎樣發展已不由我們選擇,但在發展的過程中,政府真的有需要制造如此新舊一定對立的邏輯嗎?除了人命,真的什麼的都可以犧牲?「發展」這回事,真的要遇神殺神遇佛殺佛嗎?

發展的道理有多硬?
發展新界東北,幾乎等同拆毀在那裡生活的動物的家園。政府的說法當然是「人都冇地方住,仲講動物?」只要一搬出這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邏輯,動物就可以置諸不理!誰出來為動物發聲誰就是動物膠!

但那些有主人的動物呢?法律上都是人民的財產,固然受到基本法的保障。時代亦進步了,有別於幾十年前的「門口狗」,這些動物不單單被視為「財產」,而是主人的朋友甚至親人。由始至終,村民都是被動的,離開這個家園都不是自願的。村民如果接受被「逼遷」,難道連選擇帶走財產或親朋都不可以?

而政府竟然呼籲村民盡快自行安排動物的去向,彷佛在安置上是零責任。甚至鼓勵村民自願向漁護署交出動物,即是連兇手的罪名也不願意背負,不過是你自願交出親人的性命,政府配合你的意願,協助你將牠們「解決」而已。

政府沒有承擔、沒有智慧
安置在發展中受影響的每一條生命,本來就是提出發展一方的責任,很多技術上的困難,政府有責任去解決。很多矛盾,政府是必須排除萬難去作出平衡。不能一句「公屋不能養動物」就將責任推卻到苦主一邊。最起碼是要由政府一方認真去確認每一隻動物的身份,有主人的就要打晶片,然後要給予這些動物豁免權,可被飼養至終老。至於一些根本沒法上樓的動物如羊,也不是隨便作金錢賠償了事。市民當然沒有能力為牠們找新的地方頤養天年,但政府一定有能力。這也是政府表現出承擔與智慧的機會。

據民間組織估算,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區約有2,000隻包括貓、狗、牛和羊等動物,當中三分二為村民所飼養,其餘是放養形式的的社區動物。如果最後動物得不到妥善安置,動物被大規模遺棄,將會是政府一手做成最羞家的人道災難。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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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s://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319047&catCode=126&topicId=658&mai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