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5年3月21日 信報 愛上和主人一起洗澡

香港的寵物業越來越火熱,可惜是動物權益的意識卻不一定相應提高。
從基本點說起,很多寵物主人連愛護動物的一些基本原則也疏忽了,而受害的最後當然是動物。

最近消費者委員會就香港的寵物服務行業出了一份報告。所謂寵物服務行業,並不包括買賣貓狗的寵物店及寵物用品的零售業,而是因應寵物主人需求而衍生的服務性行業,當中包括寵物美容、寵物酒店及寵物善終服務。

報告指,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十六宗涉及寵物服務的投訴,數字未有特別上升,但部份個案相當嚇人。如寵物接受美容服務後,發現犬隻椎間盤移位,需要接受脊骨手術。又如寵物在酒店寄養三天後,發現小狗頸部有傷口及前腳紅腫,及後更發現該店未領有動物寄養所牌照,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其實類似的糾紛算是普遍,特別是關於寵物美容。最常聽到的是動物在美容後回家情緒有異,坐立不安甚至食慾不振。但我最想指出的是,在這些糾紛中提供服務的當然要負很大責任,但寵物主人呢?他們的責任可能更大。我開始時說的所謂「愛護動物的一些基本原則」,就是凡事要從動物的需要及感受出發,而不是從自己的喜好及方便出發。 我自己和認識的很多動保朋友,都是從來不光照顧寵物美容的。原因很簡單,這根本是服務主人,而不是服務動物。 那些單單為了滿足主人喜好的染色、髮型、造型等等,對動物來說都是不必要而困擾的。

至於單純洗澡,除了很少數的主人有特別困難外,大部份的動物主人都應該替自己的寵物洗澡。 我們必須明白,寵物要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被一班陌生人去逼他們做一件一生人最害怕最討厭的事,對你來說是一個方便,對他們來說是一次折磨。所以動物在美容後回家情緒有異,坐立不安甚至食慾不振其實是相當正常的,主人不需要投訴吧。

事實上,幫自己寵物洗澡是一次很難得很快樂的親子時間,你如果能夠令你的寶貝因為你的耐性、溫柔、體貼而愛上了洗澡,那是何等令人感動的一件事。

我建議每一位主人從小就學習幫自己的寵物洗澡,免卻他們定期要「赴刑場受刑」之苦。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 執行主席 麥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