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4年9月3日 AM730 沉冤「未雪」的邏輯

「未雪事件」引起了社會很激烈的反應,兩星期內相關的示威遊行集會接近十個,令很多人都有點意外,甚至很多人以為「反應過激」。但作為一個「動保」份子,我當然認為這是理之所在,理所當然的。

一般市民對「動保」人的「咬住不放」不太認同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一下子不能說服大眾:人和動物的生命應受到同等的尊重。但我們必須明白,「未雪事件」本來是一件冤案,在處理上是應該有「冤案」本身的邏輯:要將焦點先放在「冤情」,又誰人要向「冤情」負責,要對受害人如何交代。

但坊間卻出現一些教人驚訝的說法:「我們不應浪費時間在不停指責,追究責任上,現階段最重要是檢討制度存在的漏洞,盡快制定新的指引,避免同類慘劇再發生。」這種冠冕堂皇的說法,是超級愚民的和理非非!誰夠膽將同樣的說話跟菲律賓遇害人質的家屬說?如果菲政府跟大家說:「幾年來的不停追究責任是沒有意思的,不如給我們空間去檢討過失,盡力避免悲劇重演不是更有建設性嗎?」你會有甚麼反應?

更有一些更反智的說法,呼籲愛護動物的朋友不要再沉淪在受害者的悲情角色,要好好反思生活中的一些大家早已麻木了,卻可以腐蝕我們生活的一些官僚、程序。後半部的說法固然是對,很對,卻也是任何時候說都是對。但現在更重要的是保住一團火,繼續跟進。再說,為一隻之前還活潑可愛等待救援卻瞬間被火車輾爆頭顱的無辜小狗流淚呼喊一、兩個星期會是那門子的「沉淪」??

說穿了,我們香港人都不敢因為愛動物而驕傲,不會以為動物抱不平為榮。為動物激烈抗爭會感到羞怯,甚至會怕被朋友取笑、白眼。於是會想出一大堆滿有視野的理論「自圓其說」,為自己找個位下台,為人為己好好開脫了算數!

夠了!!!這只不過是:有人車死了一隻狗!隻狗死得好慘!好慘!As simple as that!!!!我們要為為一隻狗沉冤「得雪」,就要一直咬住唔放,像菲律賓人質事件。就係咁簡單!沒有別的!也請不要再說別的!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