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4年10月15日 AM730 領養,功德無量!

從事動物福利及權益工作多年,如果你問我甚麼最教我有死而無憾的滿足感,我答你一定是領養。

拯救一隻流浪動物,將牠起死回生固然叫人興奮,但如果康復後找不到家,動物在治療期間已經被家化(domesticated),不能放回街上,那反而成為最教人難堪無奈的事。

所以每一次看見有動物成功被領養時,那份喜悅的感覺是夾雜了很多複雜的情緒的,當中一定有「如釋重負」呀。

曾經救了一隻在山上被野豬咬破頭的流浪狗阿Bee。經過多次手術,個多月的治療,救回一命,失去了一邊耳朵。狗狗其貌不揚,一直乏人問津。和人相處 久了,阿Bee 只信人,卻怕狗。放回山上,死路一條,送去狗場,只是苦了阿Bee。這種苦無出路的死胡同,是動物福利工作者最絕望的時候,而領養者的出現就恍如救世主。 最後領養了阿Bee的vivian,簡直就是我和阿Bee的救命恩人。

在香港這個動物權益落後的城市,領養是一件很功德無量的善事。

首先,不論那隻動物本來是流浪、被遺棄、被虐待,你的出現,就是牠重生的唯一希望。只要你肯給牠一個家,就完全改變了一個生命。

再說,每個飼養動物的人都有一定的限額,三隻也好,十隻也好,只要我們不將這個配額分配給寵物店的寵物,寵物就不需要不斷被繁殖、被買賣、被折磨, 我們就間接拯救了很多在繁殖場不見天日的生育機器。再說遠一點,如果我們能改變整個社會文化,讓領養代替買賣,私人繁殖這種黑心作業也會被淘汰,沒有人再 會滿手鮮血踩著動物的屍體討活。

每次我到不同的學校或機構演說,最後我一定會像傳福音一樣的要聽眾決志,答應我此生此世不再買寵物。要養,就要領養!而每次幾乎全部人都「舉手決 志」的。至今早已有過萬人表示只領養不買賣。你說我自欺欺人吧,總有一天,街上的動物都會慢慢被領養,櫥窗裡不會再出現可憐的毛孩如商品般被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