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 2020年12月18日 動物緣: 麥志豪 刑事的歸刑事 AM730

一隻被飼養在車房的混種狗,牠的咀被職員用膠紙捆綁,相片上傳到社交平台,一夜間引發了鋪天蓋地的指罵,越罵越兇。一日後,涉事車房負責人全體出來在網上開live聲淚俱下向公眾道歉。 反應不一,有人堅持繼續罵,有人認為情有可原,最緊要冇下次。甚至有網民站在狗主一方,說批評者是道德L,一時間遍地花生,當大家以為又一齣線上鬧劇很快會快閃告終,涉事人已被觀塘重案組以涉嫌觸犯香港法例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正式拘捕了。
我先不評論這種行為的對與錯。我最感莫名其妙的是由始至終似乎沒有人意識到這是一宗刑事罪行。有人不友善對待動物,大概被類比為一個對伴侶不忠的世紀渣男,在網上作全民公審是最好也是唯一的懲罰。至於涉事人,也「坐定粒六」以為只要在網上真誠道歉就可以將事情解決。且慢,受害的明明是狗隻,為甚麼要向網民交代?涉事人三番四次在鏡頭前向觀眾道歉,為造成大家的不安不停講「對唔住」!這真教人抓破頭皮也想不出所以然!
這些年,香港人的保護動物意識的確是強了,但似乎仍然停留在視保護動物為一個「道德議題」。當有人「對隻狗好衰」就會群起公審,只要當事人悔過承諾「對隻狗好啲」就一天光哂。從表面客觀事實看,用膠紙封咀一定符合法例上虐待動物的定義:「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但就是沒有人想過要報警,也沒有人想過會被捕。

事件已由警方跟進,我沒有特定立場或期望,我只是堅持,動物需要受法律保障,而不是由輿論來保護。

 

動物緣 – 麥志豪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FB: http://www.facebook.com/mark.mak.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