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2017年4月20日探射燈:新例生效一月 無檢控個案

已於上月20日生效的第139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透過3種牌照及1種許可證規管狗隻販賣。3種牌照中的「甲類繁育狗隻牌照」,亦被稱為「家庭式繁育者」牌照,目的是規管自家繁殖及賣狗行為。無適當牌照或許可證而售賣動物,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而使用虛假的許可證編號賣狗,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有關行為有機會涉及詐騙。不過,截至本月中,暫未有違反新規例的檢控個案。

而立法會通過「139B」修訂之前,社會上曾出現不同意見,有關注動物組織認為修訂是鼓勵寵物買賣,會為動物繁殖及售賣者帶來商機,亦有動物業界人士認為營商環境會受到扼殺。修訂條例生效後,有寵物繁殖者在網上大呻「搵食艱難」,要滿足新的牌照要求涉及極高成本,只能無奈結業。不過,亦有自家繁殖者透露已入紙申請牌照,有關賣家稱新例的確「好煩」,但能保障買家,而「只要係健康繁殖,又怕咩攞牌呢?」

截至本月11日,三種牌照共計已接獲24個新申請,單次許可證則暫未接獲申請。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坦言,難以確定新申請來自新入行人士,抑或是舊有賣家申領,他則估計新入行者佔較多數,而未來亦會有愈來愈多人看到商機,加入狗隻繁殖及販賣行業。他續指,一年之後再觀察情況,例如審視獸醫收症數目,就能判斷條例的實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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