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豬在野

香港人總會講過一次:「傻豬黎架!」
很多人講了過百過千次。我幾乎每日都講,對人講,對動物講。
我們的動物名字,最後總喜歡加個「豬」字。
年輕的情侶,都會毫不尷尬的當眾互稱「豬豬!」
我們都是那麼愛豬嗎?我不肯定,但即使不,豬在我們心目中都依然是「傻的」「單純的」「善良的」「可愛的」。

但奇怪是,在野外生活的「傻豬」卻一直被妖魔化。
有說他們喜怒無常!會襲擊人類。有說他們會翻土拆田,是為害獸。有說他們長了長長的獠牙,極具戰鬥力,鮮有天敵。 是以野豬,要先誅而後快。

在這個前題下,「民間野豬狩獵隊」荷槍實彈的去獵殺野豬就變得理所當然,什至或多或少的「自以為」或「被以為」是人民英雄。但原來子彈背後,他們可能只是一群嗜好狩獵的特權份子。
在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下,我和一班動保朋友發覺,「兇猛的野豬」可能只是一個騙局。

11月5日,野豬狩獵隊又再獲授權到沙田隆亨村獵豬。當時我們連「香港野豬關注組」也未成立,我的動保好戰友小羊及RONI也絕對沒有所謂「護豬行動」的準備。 可能我們都是「被洗了腦」的一份子,以為野豬兇猛,如果威脅市民人身安全,只希望殺豬過程人道一點吧。 料不到最後誓死護豬的竟是當地的村民,包括長者,家庭主婦,還有小朋友。這為數不過是6隻的傻豬,原來早已成為了社區的一份子,是街坊也是朋友。 傻豬之所謂「兇猛」,原來只是頑皮吃了祖墳前的幾個水果。 被人投訴了。
後來我們到隆亨村搞「保衛野豬街坊」簽名運動,不足三小時可以有七百個村民簽名,漁護署也無話可說。

我不可能反對野豬「具攻擊力」的說法,但「具攻擊力」不代表會攻擊人。 而人豬相處多年一向相安無事,是什麼觸動了人類的「神經」要發神經將他們滅門?
70年代野豬經常出沒田野破壞農作物,警隊以「保護市民財產」的前題組成一小隊狩獵隊去對付野豬。 我好奇問,今日的「民間野豬狩獵隊」又是在什麼前題下成立? 我很希望漁護署能交出確實的數據證明如今野豬為患。如屬實,我們希望將這個保護市民財產的重責交回香港警隊。若否,請大家好好學習如何尊重野生動物的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