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20年3月3日 虐待動物的基因 NOW.COM

香港,好像每年都會發生一兩宗駭人聞聽的虐待動物案件。

 

我明白世界不是美好的,一些惡行老是常出現,正如社會上每日都會有偷呃騙搶,動物也常有被剝削欺凌,流浪動物被打打踢踢之類的日常。 但極度殘酷或大規模的罪案,不可以用平常心看待吧。

 

2012年有市民用天拿水潑淋一隻唐狗,再用火槍噴射,唐狗慘被燒至重傷,雙眼凸出,最後氣絕身亡,主審的法官宣判時形容這是他為官以來審過最殘酷的案件,宣讀判詞也感不安。但不夠一年,順天邨有一隻街貓被一班年青人當波追踢了二十分鐘,被活活踢死,宣判的女法官又說了幾乎一樣的說話:「這是她審過最殘忍的案件,令人難以接受」。

 

而事實,這些所謂正常人無法接受的「不正常」行為,從來沒有停止過發生在動物身上。大嶼山黃牛一家八口被車輾過滅門,街貓被人斬手斬腳,流浪狗被人連砍十幾刀,狗被人虐死後吊在街燈上示眾,有母狗被人強姦……如果這種事頗為穩定的每年都發生,那就不是個別事件,而是常態。

 

上兩星期,荃灣深井豪景花園在情人節當日,有人將屋內所有動物掟落街,導致至少15死14傷事件,警方拘捕了兩名男子,犯案動機不明。而我相信到法庭判罪當日,那一位法官都好,都難免又說出「這是他/她為官以來見過最殘忍的案件」之類老掉大牙水過鴨背說完就算的一番說話。

 

我們不能否認,近年香港人愛護動物的意識已經大大提高,制度上也出現了不少的進步,相比二十年前,今日動物的確受到相對文明的保護。但我開始相信,在人類的世界(特別在中國人的社會),動物被殘酷虐待是近乎沒有可能會停止的事。這是因為中國人都有這與生俱來根深蒂固的信念:動物這物種不能同人類相提並論,即使算是生命,也不過是商品,是消費品。 不是拿來吃的就是拿來穿,不是用作娛樂的,就可用作醫病的。 我們不會為一隻手錶一件衣服傷心,不管它如何貴重,如何被珍愛,也不過是身外物,很容易可以拋諸腦後。 動物被虐待,正常人固然有一陣子的難過,或有點驚愕,有點憤怒,但當動物的生死跟自身利益無關痛癢時,那怕是一生見過最殘忍的事,發生在動物身上,都只是小事。

暫時沒有人知道那兩位男士為何將29隻動物掟落街。我反而從另一個角度想,會不會有人將29個人掟落街?技術上很困難,動機上也很難找到觸發點。要什麼深仇大恨才會把29個人掟落街?!但動物就容易得多了,因為動物始終都是身外物。 二人吵翻了拿動物做磨心?忽然對動物感到煩厭?!愛情事業家庭遇上打擊? 總之那一刻情緒爆了煲,一時意氣不能控制自己,可以選擇掟物件落街,或者掟動物落街。

 

同情一點去理解,這些殘酷虐待動物的人本性可能不那麼壞。那位潑天拿水點火燒死唐狗的人,是被狗吠聲吵至不能入睡,怒不可遏之下,想去消滅一件發出噪音的物件而已!那班年青人心智未熟,玩得過了火位,以為貓咪是個活皮球可以踢得更過癮。兩位男士情緒失控了,就隨手掟一些東西作發洩。 因為他們心底從不認為動物是有感知有感情懂得痛懂得悲傷懂得快樂的生命。 他們被法官訓斥一番什麼不尊重生命呀冷血不仁呀什麼什麼的然後被送進了監獄,監獄又每天為他們準備了豬牛雞鴨,他們一邊的吃一邊大惑不解。

 

可能,我們都有虐待動物的基因,只是還沒有被釋放出來吧。 假設,只是假設,如果科學證實原來貓狗也可以感染及傳播新冠肺炎病毒,我們會選擇醫治牠們好像醫治我們的親人?還是會將牠們人道毀滅……儘管之後或會傷心流兩滴眼淚。

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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