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8年04月17日 我其實不想要動物警察 NOW.COM

爭取了、亦爭議了多年的動物警察,終於在上週末來了一個小總結。

警務署署長破天荒的在公開場合向公眾承諾,警方會為22個警區成立「動物專隊」,以應付日益猖獗的虐待動物案件。

你問我這「動物專隊」算不算是「動物警察」?SORRY,社會根本從來沒有共識,什麼是「動物警察」!我相信沒有一個人可以說得出「動物警察」這個名詞是何時在香港第一次出現?是誰第一次提及?可能是我,可能不是。我只記得,我第一次在公開集會聲嘶力竭的喊著「成立動物警察!」是在2012年一個在警察總部前的集會。那一年之前,其實已經有很多動物被虐殺,也有類似的「反虐待動物集會」,而六年前的那個集會的主角 —「虎紋黃貓黃忍」,不過是千百隻被虐待的其中一隻動物,如麗麗,如小白⋯⋯命運大同小異,都不會被記載在香港的歷史中。卻用生命貢獻了一個概念的變成事實 —「動物警察」。

黃忍是在旺角一棟洋樓天台上被發現虐打至死的小貓,被發現時下顎骨碎裂,死前24小時的瞳孔一直都在放大,驚慌之表情如今我發夢也會想起。貓忍痛的能力異於常人,黃貓口水不停的流,不停喘氣的,卻不哼一聲,所以得名「黃忍」。當醫生還躊躇是否讓黃忍舒服一點離去時,牠勇敢的自己走了。

之後六年,民間末停過倡議成立動物警察的運動,不同的組織,不同的黨派,加入聲援的議員有增無減。我們質詢政府,我們遊行示威,我們遞交建議,我們激烈爭取。多年來支持成立動物警察的簽名加起來不知幾多十萬。曾經反對的後來也變為支持。但政府一直充耳不聞。我亦曾經想過,如果社會上虐待動物的情況慢慢得到改善,或者根本不需要動物警察吧!於是有18區動保專員的出現。用合作的方式向警方多提供資料,和警方多溝通,一起做宣傳教育,扮演著警方和報案者之間的橋樑,化解了一些怨氣,贏得了多一點的重視。然而動物被虐待,依然是年復年,日復日。而且被虐待的動物範圍闊了,形式也多了!除了習以為常被斬手斬腳的貓貓狗狗,也有被蓄意車死的牛群,被銳筆插穿的烏龜,有被強姦的流浪狗,也有高空擲(動)物,連環毒狗,爆發出社區性的集體虐待動物,近乎失控,挑戰著社會道德的底線。只可惜,原來我們的底線是那麼低。低到一個點,依然有人認為我們是小題大做,依然有人日日罵我是動物L,依然有人說:「畜牲黎啫,你唔食肉咩?!!」

甚至有人公開說:「香港這麼多人虐待動物,是因為居住環境擠逼,怨氣就多了!」原來虐待動物都是土地問題!?林鄭真的要加快覓地起樓了!誠動物之福!

如此,我以為香港未必一定需要動物警察的幻想就完全破滅了。以我們這個城市看待動物的文明程度,沒有條件不需要動物警察!!無論什麼形式也好,我們需要結結實實的一個制度,需要一班我們和動物都可以對話及依賴的執法人員!不要每一次都給報案者一記悶棍潑一盤冷水!我不想再收到婆婆的求助:「阿SIR話隻貓比人虐待要搵愛協喎!」「阿SIR話動物既野要搵漁護署呀!」我不想再看見處理懷疑被虐殺動物的是食環署!再不想去到案發現場聽見警察問「愛協到左未?」更不想有人將查案的責任推卸給一間NGO!AFTERALL,我們不過想動物平平安安,社區和和氣氣。 如果我們沒有這個質素,我們就一定要動物警察了!

警方以後將動物的安危交給了「動物專隊」,那就算是警方心目中的動物警察了。我們唯有相信警方(至少我真的信,我逼自己信),在未來的日子,遇到動物懷疑被虐,大家都不用怕難堪了,大膽的跟阿SIR說:「我要見呢一區既動物專隊!」因為這是一個常設的編制,也是你的權利,他們的職責!

真心渴望,一天我們不再需要動物警察!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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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s://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302611&catCode=126&topicId=658&mai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