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8年04月03日 JUST FOR FUN?! NOW.COM

香港其實很多人喜歡行山,我是其中之一。

但像我這些對大自然(當然包括動物)有一定執著的人,每次在香港行山都有一定忐忑,總要有心理準備碰到不快事,亦往往難免發生爭執。

最常釀成沖突的火種首推同樣喜歡行山的狗狗。我和一班動保人行山都必定帶狗。不單是因為要讓平日缺乏運動的狗狗多跑跑山游游水,最重要的精神是動物擁有接近大自然的基本權利。城市人養狗委實對牠們太多虧欠了,一有機會就要還狗狗們新鮮的空氣及鬆軟的泥土。但香港原來還有那麼多人怕狗,甚至討厭狗。 很多行山朋友會對狗狗避之則吉而且表示厭惡的反應。 而我當然也尊重別人「不喜歡狗」的權利,在一班朋友中我已算是較能「容忍」的一個,告誡自己要做到「人不犯狗,我不犯人」。但每次行山都難免會遇到一些極端「自我中心」「唯人類獨尊」的香港人,有些會主動要求你拖開狗狗,有些甚至會責怪你帶狗狗行山。試過一次我們行鹿頸,不幸遇上一個dog hater,他用最粗的粗言臭罵我們,說狗狗嚇怕他的太太,又用樹枝擲向狗狗們。雖然是落空了,我還是要即刻報警。如此的確破壞了好好的假日,掃興極了!但如果連動物踏足郊野的權利我也不去捍衛,我們還談什麼爭取民主自由。

這是超越了我們的底線了:我們絕對不容許別人剝削動物享受大自然的自由。在城市裡我們已無可奈何的屈服於很多不文明的限制,動物不能進公園不能入商場不可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郊野公園是牠們唯一被法例賦予了自由的地方,這一點絕不能退!所以每次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我都會堅決的回應,這片土地也屬於動物的。
昨日假期又和動保友去行山,依然有不少人見狗彈開幾呎。見怪不怪了,我們都會盡量友善去開導他們不要反應過敏。狗狗也不過和大家一樣放放假舒口悶氣而已。我們行到一條溪澗休息,看到有一對父母和兩位小妹妹蹲在溪澗旁捉魚。其實我知道這也是挺普遍的,你到大埔龍尾灘總有人在捉蝦捉蟹捉海星,每逢假日不知有多少海洋生物死於非命。但普遍不代表就是對,也不代表我們可以視若無睹。我的朋友很刻意放輕聲線去勸告小朋友:「唔好捉d魚仔啦,佢哋咁會好慘㗎!」我們實在無意去製造沖突,只見兩位小妹妹大惑不解,表情很迷惘的看看媽媽,又望望爸爸。爸媽愛理不理沒有反應之下,小朋友又再用水杯努力往溪裡捉魚,捉到了就交給媽媽倒進膠袋裡。我的朋友還是很有耐性:「唔好捉啦,呢度佢哋屋企嚟㗎,離開呢度佢哋會死㗎!」小朋友的爸爸其實一直站在背後,只是微笑,不發一言。對我們的「多管閒事」不置可否。我的另一位朋友終於忍不住了:「其實呢個係教育既一部份,學校要教,家庭要教。」這明顯是衝著父母講的。媽媽開腔了:「我哋一陣會倒返落去㗎,just for fun!」我氣了。Just for fun??? 「it’s not funny!! I say it again , it’s not funny, put them back NOW!」我的朋友也開始火了:「我捉你嘅仔女出來玩,玩完掉佢哋返屋企可以嗎?」期間小妹妹其實是一頭霧水的,最後媽媽很不情願下把小魚倒回溪澗。 心裡大抵認為這班「野蠻人」吹毛求疵小題大做。

事情幸好沒有變成一次沖突,我們都一萬個不情願去正面怪責別人缺乏動保或保育意識。很怕會弄巧反拙。

媽媽那一句「JUST FOR FUN 」亦可謂道盡了香港人對大自然或動物的態度。養寵物,貓狗龜兔鼠也好,其實是JUST FOR FUN,去海洋公園看海豚表演,JUST FOR FUN。去動物園看動物,JUST FOR FUN。甚至有人欺凌動物,也是JUST FOR FUN。到郊野公園,當然是JUST FOR FUN, 又何用太過拘泥於小節,整個森林都是生物,少少破壞無傷大雅。 工作已夠辛勞了,假日去行山,只是另一種消費,消費的地方不在商場而是在郊野公園。 在消費玩樂時說到什麼尊重生命是太過沉重了吧! 也難怪當時有「花生友」說:「你叫呢班人唔捉,轉頭又有另一班人捉啦! 邊理得咁多?!算罷啦!」

離開山林時,心裡其實更加忐忑,是不是自己太過執著? 是否處理得不夠靈巧?而這種心情,下次下山又會重覆。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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