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7年5月26日 AM730 有冤無路訴

不知甚麼時候開始,香港人很喜歡,亦很懂得投訴。某程度上,這反映了社會的進步:一方面我們更清楚自己的權利,要求一個更公平的社會,而另一方面又會訂立更完善的處理投訴機制,讓被投訴者也得到公平的對待,讓無理取鬧的不能得逞。但可惜,這只限於人的世界。

在這片熾熱的投訴風下,動物是有冤無路訴的犧牲品。動物遇到不公平對待,自然不懂得投訴,到被人投訴時,卻永遠沒有抗辯的機會,罪名必定成立,死路一條。

前幾天,在某一區的某屋邨,一個離民居幾百呎的山坡,當中住了兩隻社區流浪狗被居民投訴,然後漁護署立即深夜派人成功把牠們捉走了。

兩隻狗做錯了甚麼被投訴呢?不得而知。我設想有人當時怒氣沖沖的投訴:「我聽到有狗吠」!「附近有狗大小二便」!還是根本只是「我見到有隻狗」!漁護署行動前又有否稍作調查,這些所謂投訴是否真有其事?而又是否合理?而漁護署捉到狗後,又有否核實身份,這兩隻是否被投訴的那兩隻?還是另有其狗? 那些投訴人又有否想過,牠們隨便的一個投訴,很可能就奪去了兩條無辜的生命?

被投訴的動物不能申訴,不能請律師。今次幸運有義工向我們通報,才發現被捉的狗狗是我們絕育計劃中的社區狗,性格溫馴,不單不會對社區造成滋擾,也沒有能力繁殖下一代,不會為社區構成長遠負擔。最後義工們也成功把狗贖回,避過人道毀滅的一劫。

香港地小人多,住的地方相對擠逼,想設法保障自己的生活空間,是可以理解的。有很多城市人生活忙碌,對動物沒有感覺,甚至討厭動物,我都是明白的。但如果有些動物,根本不出現在你的生活範圍,牠們又與你何干呢?難道要動物消失於你們的視線範圍?霸道至此,教人無話可說了。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