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6年8月23日 now新聞 香港人的未雪

兩年前,一隻被改名叫「未雪」的流浪唐狗,在港鐵東鐵線上水站附近路軌上被一列中港直通車輾斃了。無論從當時激發起的運動規模或事件背後的意義看,「未雪事件」算是香港動物維權歷史上最重要的事件。

港鐵東鐵線的前身,是九廣鐵路,連接著九龍和廣州。這條鐵路,一直貫穿了中國大陸和香港兩個不同的世界,而在上水這個交匯點發生了「未雪事件」,突顯了我們兩地之間的文化巨大差異,也的確是很耐人尋味的巧合。

其實不難想像,只要未雪不是死在上水,而是牠跑過了羅湖邊境才被列車撞倒,雖然只是一個車站之遙,出來的結果就是天與地之別。我敢假設,死在大陸鐵路上的任何一隻動物,都會像一件垃圾掉在地上般最後不知如何消失了,比任何芝麻綠豆的小事更不值一提。 未雪的屍體應該會一直留在路軌上被列車來回輾過,市民還來不及發現,狗狗的血肉應該已被壓成薄紙一張然後慢慢溶解於混濁的空氣中,散落四周。我這個假設被當時內地對未雪事件的反應肯定了。當年大陸網民說香港人為未雪喊冤是無聊的,《環球時報》說為一頭黃狗發動遊行示威是「狗粹主義」、「小題大做」,也有更狠更準的把「未雪事件」定論為「無中生有」! 因為基於他們的價值觀,一隻流浪狗的生命根本是沒有價值,是完全的「無」,將牠提升為一個社會運動,拉扯到什麼動物權益肯定是別有用心的無中生有。至後來把未雪事件說到是反中亂港之流如我去為佔中鋪路,想像力之豐富值得一讚。

「慶幸」未雪沒跑那麼遠,讓牠最後的死變得毫無價值。 不錯,我們香港人在英殖時代受了幾十年西方文明的洗禮,雖還未有像人家很強的動保意識,但就是接受不了看著一隻活生生的狗明明還在路軌上卻還要讓列車撞過去。簡單點說就是「睇唔過眼」,我們香港人還是認為「見死不救」是可恥的,不論死的是一個人,還是一隻狗。不論死的是一隻流浪狗還是一隻名種狗,更不論死的是一隻平民百姓的狗(據稱未雪是一位嬸嬸在附近放養的狗)還是特首的狗。我相信當日聯署抗議的十萬人並不是全部都是動保份子,但我們所捍衛的核心價值應該一樣。

從動保的角度看,「未雪事件」算是小勝。小勝不在於我們能逼使港鐵車務總監金澤培向公眾道歉,兼屈膝向逝去的未雪獻花。 而更在於港鐵更新並落實很多實務守則,之後只要有動物闖進路軌,列車都必須停下並要確認沒有動物留在路軌才可以重開。 印象中這兩年來的確仍有不少動物闖進路軌事件(這其實也不能完全避免的), 而港鐵也多次因此而延誤了列車的正常運作,最長的有超過一小時。 卻從沒聽過有市民對此指引有不滿而投訴。這不單是保護了動物的生命,而是提升了我們的文明素質。

事隔兩年,激情已過。我們並沒有為「未雪」立像,也不打算像六四一樣每年舉行悼念。但我們卻不會忘記未雪為香港人所做的,牠提醒了我們要珍惜、要追求、要捍衛一些我們依然還擁抱的核心價值。對一隻黃狗的愛,不是矯情,不是濫情,而是我們對我們所相信的死守不放。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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