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6年8月16日 now新聞 連環殺手

專家說虐待動物的人潛藏暴力傾向,而且會虐待成癮,早晚會傷害人類。 這種說法其實老掉大牙,不用什麼專家分析。只是講還講,社會都總是不以為然,對虐待動物的態度依然溫吞水輕描淡寫的愛理不理。

台灣陳皓揚虐貓案鬧得沸沸揚揚,當初「大橘子」被殺時還聽到很多人指責動物界是動物膠,小題大做,要給年青人一條生路云云。如今陳受審(8月16日)在即,竟帶罪再次以身試法,其行為在社會規範下明顯界定為「病態」了,對人對動物的威脅都立刻升級了。於是社會上的討論大部份都指責當初不同部門的後知後覺,掉以輕心,縱容了陳屢試屢犯,今次誰還出來說要原諒他,誰就是「大愛膠」,必然被網民千刀萬里追殺至死!

陳皓揚,澳門橋生,一個二十出頭的年青人,眉清目秀,原本今年於台大畢業,人生路算是平坦,陳供稱,當初只想與大橘子玩,卻因為被抓傷而情緒失控,就將貓活活勒死。及後返回澳門又被目擊殺害了三隻在螺絲山公園的街貓,最近又自動投案供稱抵受不了壓力徒手打死了「店貓」斑斑。他雖然還未出手傷害人類,但已符合了「連環殺手」的特質,一次又一次的挑戰社會的底線。

從動保的角度看,傷害動物和傷害人類絕對是一樣的。我不認為要等到他傷害人類或怕他最終會傷害人類才要正視問題。 甚至我認為殺一隻貓和殺五隻貓同樣可恥。而殺一隻貓背後的殺機和殺一個人的殺機同樣令人不寒而慄,只是殺一隻貓較易下手,而且面對的刑罰較輕,甚至沒有。如果陳皓揚自小明白到殺一隻貓和殺一個人是同樣卑劣,即使他如何恨貓,也應不至於如此隨便殺貓。 當然,要陳有此認知,社會就必須看待殺貓者如同看待謀殺犯一樣嚴苛。 如果大學、店舖、街坊、社區、國民從來看待生命都是如此嚴肅,我們的社會可能先沒有連環貓殺手,最後就自然避免了他們發展成為殺人的「連環殺手」。

虐待動物對於很多專家來說可能是一個心理病、犯罪學的問題。但還原基本步,這可能只不過是我們社會價值觀的問題,教育的問題。陳的「問題」其實早在他控制不了情緒就殺死大橘子時已公告天下,只是當時他只殺了一隻貓咪,沒有傷害大部份人的既得利益,自然沒有人正視他的「病情」。到如今他成為了一個「計時炸彈」,所有專家都跑出來了,人人都燥動起來。但社會是真正關心的,是陳皓揚?是年青人?是動物?抑或只不過是關心我們的治安受到挑戰而已?!

還要多少動物的犧牲,我們的通識教育才願意加入生命教育。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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