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6年6月11日 藥唔可以亂食

香港並不是醫藥分家的,藥,一定要由醫生處方。人如是,動物亦然。

而香港人普遍有到藥房買成藥的習慣,然而動物沒有藥房,也沒有什麼所謂成藥。動物遇病,理論上沒有其他選擇,要看獸醫。

但香港很多動物主人卻愛走旁門。最可惡的主人會給動物用人的成藥。皮膚有問題會搽人的藥膏,肚痾會給牠吃「保濟丸」,發燒就餵「必利痛」,貓傷風(以為CAT FLU就等於人的傷風)就食「幸福傷風素」啦!有些又會將自己未吃完的藥分給動物,心態當然是省錢省麻煩。 在診所不知見過幾多動物死於「吃了人的藥」!先不說藥的成份,但份量卻是很大的不同了!一隻貓的藥量怎能和一個人相比呢?獸醫看診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要為動物磅重,因為之後要嚴格計算藥量,即使同一個病例,一隻芝娃娃和一隻馬士提夫吃的自然不可能一樣。

有些主人又會喜歡到寵物店買藥。大抵覺得寵物店就如人的藥房吧!很多主人來看診會坦白告訴我的獸醫,動物已經吃過什麼什麼藥,拿出一些透明藥袋,上面是空白的,沒藥名沒藥量沒藥用說明。通常是消炎啦,止痛啦,最氣忿竟然有抗生素,怪不得動物對各種抗生素的抗藥性越來越強。

可怕的是有寵物店會為動物注射疫苗甚至針藥,當然更可怕的是有主人願意。

寵物店是賣寵物及賣寵物用品的地方,其實根據香港法例是不可以出售任何藥品的(一些營養補充品除外),包括一切有藥性的用品如藥用沖涼液、杜虱的滴劑、杜蟲藥及心思蟲藥。我明白很多人是擔心一到獸醫診所就所費不菲,但我可以好肯定的告訴你,我見過無數次的例子;動物因為用錯藥而主人最後要付出幾十幾百倍的醫療費,最可惜是最後賠上了動物的生命!

 

非牟利獸醫診執行主席 麥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