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2016年12月06日 now新聞 別將自己大陸化

這些年來,香港人最怕聽見又聽得最多的是「大陸化」。

所謂「大陸化」,簡單來說就是大陸的文化慢慢入侵香港,香港人在生活細節上不知不覺變得很像大陸人。 但「大陸化」這個客觀描述背後卻—開始就隱藏著兩個含意,一是帶有很重的貶義,二是一切都罪在大陸。

第一點似乎沒太多爭辯餘地。說大陸化一定是「變衰」而不會是「變好」吧。雖說大陸固然也有很多值得學習和尊重的文化,但在過去幾個十年的超高速發展下,龐大的經濟利益令大陸人民的文明素質和經濟發展成反比,加上制度本身的封閉,的確在很多地方都落後於我們吃西方奶水長大的香港人。 特別當數以十萬計的大陸新移民和每日成千上萬的旅客/水貨客來港和我們共同生活,那份差異就更加明顯。但當香港/香港人的文明素質每況愈下時,又是否一定都是大陸的錯呢?我們真的沒有能力堅持做回一個我們曾經引以為傲的香港人?

上星期香港法庭審結了一宗「食貓案」,一名大陸新移民(其實都來了十年了)用火槍、利刀將貓隻剝皮燒毛,以備煮滾食用,被巡邏警員意外揭發。被控告違反了香港法例167章貓狗條例: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在四川農村長大的女被告,相信做夢也想不到地球上竟有一條專為貓狗而設的貓狗法例,以其「背脊向天也可以食」的文化背景而言,這實在匪夷所思。當然,她絕不能以「文化差異」而脫罪。裁判官水佳麗的判詞簡直鏗鏘有聲:「動物在香港是受到尊重及保護的,與內地的價值觀不同,並不是『食得就食』,更稱『這便是香港與內地的分別』。 而貓、狗被視為人類的朋友,所以香港有保護貓、狗的條例。」這不單清楚擺出了香港堅拒「大陸化」的姿態,更清楚要求新移民要「香港化」。官續稱:「若兩名被告要在香港生活,必須要理解內地和香港的分別及價值觀。」

年輕時在澳洲墨爾本生活,所住的地方已有很多中國人,每次坐火車總有中國人把腳放在對面的坐位上,卻都立即會被當地人喝止、訓斥,就唯有一臉灰的把腳放下。有唐人在車廂內高談闊論,大聲喧嘩,又會被人不留情面的示意「收聲」。大陸人的不雅行為,處處被人以不歡迎的怒視目光懲罰,從來沒有被「包容」。 我當年為了融入社會,對於別樹一格的澳洲口音英語也不敢悶哼一聲。很快,我就被「澳洲化」了。

單程證、自由行、水貨客、簡體字、港共政權⋯⋯都彷彿如洪水猛獸般活在我們周圍,這的確是鐵一般的事實,但卻不至於活在我們心中。即使部份大陸人真的不尊重動物,不注重公眾衛生,自私自利,也絕不可能就此將我們「大陸化」,我們依然可以堅持尊重動物,愛惜環境,有原則,不妥協,卻也心胸寬廣,樂於助人。

上星期我在麥記食早餐時一位有殘障的癮君子摔倒地上,四周食客紛紛四散,其景況一如大陸,為善怕被人欺。這種所謂「大陸化」,我認為都是我們自招的。

p.s. 只可惜這宗食貓案中兩被告只是各判罰一千元,對於將他們「香港化」,作用有限。

人面獸心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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