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養寵物不是兒戲…… 2018年06月22日 AM730

上星期的本地新聞都是圍繞著鐵路,很多人都忽略了一則十分息息相關的消息,就是很可能不久將會出台的「寵物飼主法」。
上星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指,為了保護動物,政府正檢視現行與動物福利有關的法例,其中一個方向是,制訂飼養守則,引入對照顧動物人士施加「謹慎照顧動物責任」的概念,即是只要飼主未能為其飼養的動物給予妥善的照顧,則有可能觸犯法例。例如寵物要有充足的活動空間,飼主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動物患病、受傷或受痛苦等。

全香港飼養貓狗的戶數早已突破三十萬戶,還未計算龜、兔、雀、魚在內,這條新法例其實影響所及的香港人和動物數以百萬計,也非雞毛蒜皮小事一宗。

動物在法例上受到更闊更深的保護,當然是社會的一大進步。然而有人認為這是窒礙了市民養寵物的意願甚至打擊了寵物業。我也不諱言,這也是動保人士樂於見到的。在過去,我診所經常碰到的病例是,很多動物受傷或患病了卻沒有被主人帶去獸醫求診,而是服用人用的成藥,保濟丸、必理痛、咳藥水、各種藥膏等,到病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才一萬個不情願前來求醫。看見動物無辜受苦到最後病情不能逆轉甚至要賠上生命,我們除了憤怒外就只有難過,對主人是束手無策的。如果有了法例的規管,這些不負責任的飼主就會被懲處,而且不容許再飼養動物,如是就不會有更多的動物受害。法例可直接打擊一些出於一時衝動去飼養寵物的行為,至於是否有人做少了生意,這不會是公眾所關心吧!

其實早於2016年澳門已推出了相關法例,動物飼養人有法律責任帶患病的動物前往就醫,香港已是落後於人了。文明社會文明人,不可能對動物的生命視作兒戲啊!

 

動物緣 – 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 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